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李惠拷皮


  ——傅琰一事附

  後魏李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鹽負薪者,同釋重擔,息於樹陰。二人將行,爭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遣爭者出,顧州綱紀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群下以為戲言,咸無應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服而就罪。凡所察究,多如此類,由是吏民莫敢欺犯。舊出北史本傳。

  按:傅琰之為山陰令也,有賣糖姥與賣針姥爭絲一團,琰令掛絲鞭之,有少鐵屑焉,乃罰賣糖姥。鞭絲擊皮,事異理同,皆以物為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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