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安重榮斃母


  晉安重榮,鎮常山。有夫婦共訟其子不孝者,重榮面加詰責,抽劍令自殺之。其父泣言「不忍」,其母詬詈逐之。乃繼母也。重榮咄出,一箭斃之。聞者稱快。舊不著出處。抽劍事又見摘奸門。

  按:古之後婦疾前妻子,亦已多矣。苟得其情,則切責而嚴戒之可也,何必取快一時,加之非法乎?語曰:「不教而殺,謂之虐。」重榮固不足道,此事亦非所取。舊集載之,故略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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