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
袁彖恕罪 |
|
南齊袁彖,為廬陵王子卿諮議參軍。子卿鎮荊州時,南郡江陵縣人苟將之弟胡之婦,為曾口寺沙門所淫,夜入苟家,將之殺沙門,為官司所檢,將之列家門穢行,欲告則恥,忍則不可,實己所殺,胡之列又如此,兄弟爭死。江陵令啟刺史博議,彖曰:「將之、胡之,原心非暴。辯讞之日,義哀行路。昔文舉引謗,獲漏疏網;二子心跡,同符古人。陷以深刑,實傷為善。」於是兄弟皆得免死。出南史袁湛傳,彖,其族孫也。舊集不載。 按:情苟可恕,過無大矣。孝子之殺牛,義士之逾獄,兄弟之爭死,皆是也。如犯夜雖輕罪,苟務立威而不原情,亦豈能恕之?此可為宥過之鑒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