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程琳圖火


  程文簡公琳,知開封府。會禁中大火,延兩宮。宦者治獄,得縫人火鬥,已誣服,而下府,命公具案獄。公立辨其非。禁中不得入,乃命工圖火所經。而後宮人多而居隘,其烓灶近版壁,歲久,燥而焚。曰:「此豈一日火哉!」乃建言:「此殆天災也,不宜以罪人。」上為緩其獄,卒無死者。公在府,決事神速,一歲中獄常空者四五。見本傳。

  按:琳圖火所經處,以辨掠服縫人之非,是也。火發于後宮,而人多居隘,苟欲根治,豈無枉濫?故曰:「此殆天災,不可罪人。」於是為寬其獄,豈有冤死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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