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王利閱獄


  ——向傅亮、餘良肱二事附

  王利郎中通判滄州時,閱具獄,有群盜,當就死。利察其氣貌非作惡者,密訊之,頗得其冤狀。乃留不決,且索境內。後數日,盡獲真盜,賴免者七人。見尹洙龍圖所撰墓誌。

  按:凡察獄者,或以氣貌,或以情理,或以事蹟:此三者,皆足以知其冤否也。故以二事附於後雲:

  向傅亮少卿知管城縣時,有殺人者,獄已具。傅亮察其情之非是,將釋而更捕之,佐吏鹹以為不可。後數日,果得真殺人者。見王圭丞相所撰墓誌。此以情理察之者也。

  餘良肱大卿,初為荊南司理參軍。有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獨以驗其屍與所用刃疑之,曰:「豈有刃盈尺,而傷不及寸?」白請詳捕,果獲真殺人者。見本傳。此以事蹟察之者也。夫事蹟有時偶合,不可專用,當兼察其情理、氣貌,故著此三事。

  抑又有說焉,治獄貴緩,戒在峻急,峻急則負冤者誣服;受捕貴詳,戒在苟簡,苟簡則犯法者倖免。惟緩於獄,而詳於捕者,既不失有罪,亦不及無辜,斯可貴矣。明謹君子,當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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