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折獄高抬貴手 | 上頁 下頁 |
李元素奏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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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元素為禦史時,東都留守杜亞,惡大將令狐運。會盜劫輸絹於洛北,運適與其下畋近郊,亞疑而訊之。幕府按鞫無狀,更以愛將武金掠服之。詔監察禦史楊寧覆驗,事皆不讎。亞劾甯罔上,寧抵罪。傅致周內之,若不可翻者。德宗信不疑,宰相難之。詔元素與刑部員外郎崔從質、大理司直盧士瞻馳按之。亞迎,以獄告。元素徐察其冤,悉縱所囚以還。亞大驚,複劾元素失有罪。比元素還,帝已怒,奏獄未畢,帝曰:「出。」元素曰:「臣言有所未盡。」帝曰:「第去。」元素曰:「臣以禦史按獄,知冤不得盡辭,是無容複見陛下。」帝意解,即道運冤狀。帝感寤曰:「非卿,孰能辨之。」然運猶以擅捕人得罪,流歸州。武金流建州。後歲余,齊抗得真盜,繇是天下重之,遷給事中。出唐書本傳。 按:運之冤,初按鞫無狀,後覆驗不枺,雖傅致周內之,若不可翻者,亦非難辨也。但帝怒斥令出,又雲「去」,元素氣不懾,辭不撓,卒辨其冤,而帝亦寤,斯為難能耳。語曰:「仁者必有勇。」此其所以能釋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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