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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疚(1)


  事有變古而行之,愈久必不廢者。如趙武靈王因用胡服,舍車而騎,秦始皇以隸易篆,武后詔「父在母朞,增為三年」之制。

  又有戾古而便時,為時所須而不可去者。如齊摘山煮海,漢之榷酤、六畜之租,唐之間架竹木之稅是也。若稽古執義而行,行之有所不安。如王莽之複井田,蘇綽之建五等,房管之用車戰是也。蓋徇名則失實,放於利而忘義。《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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