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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狡黠(2)


  曹操

  魏武常行軍,廩穀不足,私召主者問:「如何?」主者曰:「可行小斛足之。」曹公曰:「善。」後軍中言曹公欺眾,公謂主者曰:「借汝一物,以厭眾心。」乃斬之,取首題徇曰:「行小斛,盜官穀。」軍心遂定。

  曹公嘗雲:「我眠中不可妄近,近便斲人,亦不自覺,左右宜慎之。」一日陽眠,所幸一人竊以被覆之,因便斲殺。複臥,既覺,問:「誰殺我侍者?」自是每眠人不敢近。

  魏武言人欲危己,己輒心動,因語所親小人曰:「汝懷刃密來我側,我必說必動,執汝使行刑,汝但勿言,保無他故,當厚相報。」親者信焉,不以為懼,遂斬之。此人至死不知也。左右以為實,謀逆者挫氣矣。

  操少時,嘗與袁紹觀人新婚,因潛入主人園中,夜叫呼雲:「有偷兒賊。」青廬中人皆出觀,操乃入,抽刃劫新婦。與紹還出,失道,墜枳棘中,紹不能得動,操複大叫雲:「偷兒在此。」紹惶迫,自擲出,遂以俱免。

  〔述〕

  《世說》又載,袁紹曾遣人夜以劍擲操,少下不著,操度後來必高,因帖臥床上,劍至,果高。此謬也!操多疑,其儆備必嚴,劍何由及床?設有之,操必遷臥,甯有複居危地、以身試智之理。

  田嬰 劉瑾

  田嬰相齊,人有說王者曰:「終歲之計,王盍以數日之間自聽之?不然,無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嬰即遽請于王而聽其計。王將聽之矣,田嬰令官具押券鬥石參升之計。王自聽計,計不勝聽。罷食後複坐,不復暮食矣。田嬰複請曰:「群臣所終歲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聽之,則群臣有為勸勉矣。」王曰:「諾。」俄而王已睡矣,吏盡偷刀削其押券升石之計。王終不能聽,於是盡以委嬰。

  劉瑾欲專權,乃構雜藝於武廟前,候其玩弄,則多取各司章奏請省決,上曰:「吾用爾何為?而一一煩朕耶,宜亟去。」如此者數次,後事無大小,唯意裁決,不復奏。

  趙高 李林甫

  趙高既勸二世深居,而己專決。李斯病之。高乃見斯曰:「關東群盜多,而上益發繇治阿房宮,臣欲諫,為位卑,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斯曰:「上居深宮,欲見無間。」高曰:「請候上間語君。」於是待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斯:「可奏事矣。」斯至上謁,二世怒。高因言丞相怨望欲反,下斯獄,夷三族。

  李林甫謂李適之曰:「華山有金礦,彩之可以益國,上未之知也。」〔邊批:使金果可采,林甫何不自言?〕他日適之言之,上以問林甫,對曰:「臣久知之,但華山陛下本命,王氣所在,鑿之非宜,故不敢言。」上以林甫為愛己,而疏適之,遂罷政事。

  嚴挺之徙絳州刺史。天寶初,帝顧林甫曰:「嚴挺之安在?此其才可用。」林甫退召其弟損之,與道舊,諄諄款曲,且許美官,因曰:「天子視絳州厚要,當以事自解歸,得見上,且大用。」邊批:天子果欲大用,何待見乎?因紿挺之使稱疾,願就醫京師。林甫已得奏,即言挺之春秋高,有疾,幸閑官得養。帝恨吒久之,乃以為員外詹事,詔歸東郡。挺之鬱鬱成疾。

  帝嘗大陳樂勤政樓,既罷,兵部侍郎盧絢按轡絕道去。帝愛其蘊藉,稱美之。明日,林甫召絢子,曰:「尊府素望,上欲任以交、廣,若憚行,且當請老。」絢懼,從之,因出為華州刺史,絢由是廢。

  〔評〕

  三人皆在林甫掌股中,為所玩弄而不知。信奸人之雄矣!然使適之不貪富貴之謀,挺之不起大用之念,盧絢不憚交、廣之遠,則林甫雖狡,亦安所售其計哉?愚謂此三人之愚,非林甫之智也。

  石顯

  石顯自知擅權,恐天子一旦入間言,乃時歸誠,取一言為驗,顯嘗使至諸官有所徵發,先白上,曰:「恐漏盡宮門閉,請詔吏開門。」上許之,顯於是故投夜還,稱詔開門入,旦果有人上書,告顯矯詔開宮門者,天子得書,笑以示顯,顯因泣曰:「陛下過私小臣,群下嫉妒,欲陷臣。」上以為然,愈寵信之。

  藍道行

  世廟時,方士藍道行以乩得幸。上故有所問,密封使中官至乩所焚之,不能答。則咎中官穢,不能格真仙,中官以密封授道行,使自焚。道行乃為偽封付火,而匿其真跡,所答具如旨,上以為神,益信之。

  〔評〕

  藍詐矣,然廷臣卒賴其力,假神仙以去嚴嵩,則詐亦有用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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