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智囊 | 上頁 下頁 |
卷十七 應卒(1) |
|
西江有水,遐不及汲。壺漿簞食,貴於拱璧。豈無永圖,聊以紓急?集「應卒」。 張良 高帝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餘日夜爭功不決。上在洛陽南宮,望見諸將往往相與坐沙中偶語。以問留侯,對曰:「陛下起布衣。以此屬取天下,今為天子。而所封皆故人,所誅皆仇怨。故相聚謀反耳。」上憂之。曰:「奈何?」留侯曰:「上生平所憎,群臣所共知,誰最甚者?」上曰:「雍齒數窘我。」留侯曰:「今急。先封雍齒,則群臣人人自堅矣。」乃封齒為什邡侯,群臣喜曰:「雍齒且侯。吾屬無患矣。」 [述評] 溫公曰:「諸將所言,未必反也。果謀反,良亦何待問而後言邪?徒以帝初得天下,數用愛憎行誅賞。群臣往往有觖望自危之心。故良因事納忠以變移帝意耳!」 袁了凡曰:「子房為雍齒遊說。使帝自是有疑功臣之心。致三大功臣相繼屠戮。未必非一言之害也!」 由前言,良為忠謀;由後言,良為罪案。要之布衣稱帝,自漢創局,群臣皆比肩共事之人,若觖望自危,其勢必反。帝所慮亦止此一著,良乘機道破,所以其言易入,而諸將之浮議頓息,不可謂非奇謀也!若韓、彭菹醢,良亦何能逆料之哉! 孔子 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自將眾趨救火者,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召問仲尼,仲尼曰:「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不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賞救火者;盡賞之,則國不足以賞於人。請徒行罰。」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述評〕 賈似道為相,臨安失火,賈時方在葛嶺,相距二十裡,報者絡繹,賈殊不顧,曰:「至太廟則報。」俄而報者曰:「火且至太廟。」賈從小肩輿,四力士以椎劍護,裡許即易人,倏忽即至,下令肅然,不過曰:「焚太廟者斬殿帥。」於是帥率勇士一時救熄。賈雖權奸,而威令必行,其才亦自有快人處。 劉巴 備攻劉璋,備與士眾約:「若事定,府庫百物,孤無預焉。」及拔成都,士眾皆舍戈赴諸藏競取寶物,軍用不足,備甚憂之,劉巴曰:「易耳,但當鑄直百錢,平諸物價,令吏為官市。」備從之,數月之間府庫充實。 〔評〕 無官市則直百錢不能行。但要緊在平價,則民不擾,而從之如水矣。 黃炳 嘉熙間,峒丁反吉州。萬安宰黃炳鳩兵守備。一日五更探報:「寇且至!」遣巡尉引兵迎敵,皆曰:「空腹奈何?」炳曰:「第速行,飯且至矣。」炳乃率吏輩攜竹籮木桶,沿市民之門曰:「知縣買飯。」時人家晨炊方熟,皆有熱飯熟水,厚酬其值,負之以行,於是士卒皆飽餐,一戰破寇。由此論功,擢守臨川。 趙從善 辛棄疾 趙從善尹京日,宦寺欲窘之,敕辦設醮紅桌子三百隻,內批限一日辦集。從善命於酒坊茶肆取桌相類者三百,淨洗,糊以白紙,用紅漆塗之。 又兩宮幸聚景園,夜過萬松嶺,立索火炬三千,從善命取諸瓦舍妓館,不拘竹簾蘆簾,實以脂,卷而繩之,系于夾道松樹,左右照耀,比于白日。 高宗南渡,駐蹕臨安,草創行在。方造一殿,無瓦,而天雨,郡與漕司憂之。忽一吏白曰:「多差兵士,以錢鏹分俵關廂鋪店,賃借樓屋腰簷瓦若干,旬月新瓦到,如數賠還。」郡司從之,殿瓦咄嗟而辦。 辛幼安在長沙,欲於後甫建樓賞中秋,時已八月初旬矣,吏曰:「他皆可辦,唯瓦不及。」幼安命先於市上每家以錢一百,賃簷瓦二十片,限兩日以瓦收錢,於是瓦不可勝用。 〔評〕 二事皆一時權宜,可為吏役之法。 周忱 正統中,彩繪宮殿,計用牛膠萬餘斤,遣官敕江南上供甚急。時巡撫周忱以議事赴京,遇諸途,敕使請公還治,公曰:「第行,自有處置。」至京,言「京庫所貯牛皮,歲久朽腐,請出煎膠應用。俟歸,市皮還庫,以新易舊,兩得便利。」王振欣然從之。 時邊事緊急,工部移文,索造盔甲、腰刀數百萬,其盔俱要水磨。公取所積余米,依數成造,且計水磨明盔非歲月不可,暫令擺錫,旬日而辦。 張愷 張愷,鄞縣人。宣德三年,以監生為江陵令。時征交趾大軍過,總督日晡立取火爐及架數百,愷即命木工以方漆桌鋸半腳,鑿其中,以鐵鍋實之。已又取馬槽千餘,即取針工各戶婦人,以棉布縫成槽,槽口綴以繩,用木樁張其四角,飼馬食過便收卷,前路足用。遂以為法。 〔述評〕 後周文襄薦為工部主事,督運大得其力。嗟乎!此監生也,用人可以資格限乎? 張彀 張彀為同州觀察判官,是時出兵備邊州,征箭十萬,限以雕雁羽為之,其價翔踴,不可得。彀曰:「矢,去物也,何羽不可?」節度使曰:「當須省報。」彀曰:「州距京師二千里,如民急何?一有責,下官任之。」一日之間,價減數倍,尚書省竟如所請。 陶魯 陶魯,字自立,郁林人,年二十,以父成無事,錄補廣東新會縣丞。都禦史韓公雍下令索犒軍牛百頭,限三日具。公令出如山,群僚皆不敢應,魯逾列任之,三司及同官交責其妄,魯曰:「不以相累。」乃榜城門雲:「一牛酬五十金。」有人以一牛至,即與五十金。明日牛爭集,魯選取百頭肥健者,平價與之,曰:「此韓公命也。」如期而獻,公大稱賞,檄魯隸麾下,任以兵政。其破藤峽,多賴其力,累遷至方伯。 〔評〕 本商鞅徙木立信之術,兼趙清獻增價平糴之智。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