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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 靈變(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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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 太史慈在郡。會郡與州有隙,曲直未分,以先聞者為善。時州章已去,郡守恐後之,求可使者。慈以選行,晨夜取道到洛陽,詣公車門,則州吏才至,方求通。慈問曰:「君欲通章耶?」吏曰:「然。」「章安在?題署得無誤耶?」因假章看,便裂敗之,吏大呼持慈,慈與語曰:「君不以相與,吾亦無因得敗,禍福等耳,吾不獨受罪,豈若默然俱去?」因與遁還,郡章竟得直。 楊四 天順中,承天門災,閣臣嶽正以草詔得罪,降廣東欽州同知。道漷,以母老留閱月,尚書陳汝言素憾正,至是嗾邏者以私事中,逮系詔獄,拷掠備至,謫戍肅州鎮夷所。至涿州,夜宿傳舍,手梏急,氣奔欲死,涿人楊四者素聞正名,為之祈哀,解人不肯,因醉以醇酒,伺其熟睡,謂正曰:「梏有封印,奈何?」正曰:「可燒鏊令熱,以酒噴封紙,就炙之,紙得燥,自然昂起。」楊乃如其言,去釘脫梏,刳其中,複釘而封之。其人既醒,覺有異,楊乃告曰:「業已然,可如何?今奉銀數十兩為壽,不如納之。」正以此得至戍所。 李文達 天順初,德、秀等王皆當出閣,英廟諭李文達公賢慎選講讀官,文達以親王四位,用官八員,翰林幾去半矣,乃請于新進士內選人物俊偉、語言正當、學問優長者,授以檢討之職,分任講讀。遂為定例。 周忱 己巳之難,也先將犯京城,聲言欲據通州倉。舉朝倉皇無措,議者欲遣人舉火燒倉,恐敵之因糧於我也。時周文襄公〔忱〕適在京,因建議,令各衛軍預支半年糧,令其往取。於是肩負者踵接,不數日,京師頓實,而通州倉為之一空。 〔述評〕 一雲,己已之變,議者請燒通州倉以絕虜望。於肅湣曰:「國之命脈,民之膏脂,奈何不惜?」傳示城中有力者恣取之,數日粟盡入城。 酈生以楚拔滎陽不堅守為失策,勸沛公急取敖倉。 又李密據黎陽倉,開倉恣民就食,浹旬得兵三十余萬。徐洪客獻策謂:「大眾久聚,恐米盡人散,難以成功,宜乘銳進取。」密不從而敗。 劉子羽守仙人關,預徙梁、洋公私之積。金人深入,饋餉不繼,乃去。 自古攻守之策,未有不以食為本者,要在敵未至而預圖耳。若搬運不及,則焚棄亦是一策,古名將亦往往有之,決不可齎盜糧也。 韓雍 韓雍弱冠為禦史,出按江西。時有詔下鎮守中官,而都禦史誤啟其封,懼以諮雍,雍請宴中官而身為解之,明日偽為封識,而藏舊封於懷,俟會間,使郵卒持以付己,佯不知而啟之,稍讀一二語,即驚曰:「此非吾所當聞。」遽令吏還中官,則已潛易舊封矣,雍起謝罪,複欲與郵卒杖,中官以為誠,反為救解,歡飲而罷。 〔述評〕 此即王韶欺郭逵之計,做得更無痕跡。 郭逵為西帥,王韶初以措置西事至邊。逵知其必生邊患,因備邊財賦連及商賈,移牒取問。韶讀之,怒形顏色,擲牒於地者久之,乃徐取納懷中,入而複出,對使者碎之。逵奏其事,上以問韶,韶以原牒進,無一字損壞也。上不悟韶計,不直逵言,自是凡逵論,詔皆不報,而韶遂得志矣。 韓襄毅在蠻中,有一郡守治酒具進,用盒納妓於內,徑入幕府,公知必有隱物,召郡守入,開盒,令妓奉酒畢,仍納於盒中,隨太守出。 〔評〕 此必蠻守欲假此以窺公耳,公不拂其意,而處之若無事然,此豈死講道理人所知, 耿定力 耿司馬公〔定力〕知成都府。益俗不喪而冠素,亟禁之。適兩台撥捕蝗,公寢未發。道逢三素冠,皆豪子弟也,數之曰:「法不汝貰,能掠蝗自雪乎?」 其人擊顙,遍募人掠之。蝗盡,民無擾者。 〔評〕 本欲掠蝗,借素冠以濟。一舉兩得,靈心妙用,可以類推。 某教諭 有禦史罪其縣令。縣令密使嬖兒侍御史,禦史昵之,遂乘機竊其篋中篆去。禦史顧篆篋空,心疑縣令所為而不敢發,因稱疾不視事。嘗聞某教諭有奇才,因其問疾,召至床頭訴之。教諭教禦史夜半於廚中發火,火光燭天,郡縣俱赴救。禦史持篆篋授縣令,他官各有所護。及火滅,縣令上篆篋,則篆在矣。 或雲此教諭乃海瑞也,未詳。 〔評〕 山盡水窮處,忽睹天臺、雁蕩、洞庭、彭蠡,想胸中有走盤珠萬斛在。 王安 神廟雖定儲,而鄭貴妃權譎有寵,東宮不無危疑,侍衛單微,資用多匱,彌縫補救,司禮監王安力為多。福邸出藩,貴妃傾宮畀之。或迎附東宮,勒止最後十箱,舁至宮門。安知之,諫曰:「此非太子之道也。」或曰:「業已舁至,奈何?」安曰:「即舁還之。」更簡箱之類此者十枚,實以器幣而贈之。乃謂妃曰:「適止箱于宮門,欲以仿箱制也。」上及貴妃皆大喜。 樸恒 嘗有覓親屍於戰場,潰腐不可物色者。高麗臣朴恒父母歿于蒙古之兵,恒從積屍中得相似者輒收瘞,凡三百餘人。此亦一法。 〔述評〕 元佑間有大臣某,父貶死珠崖,寓柩不歸。既貴,自過海迎取。歲久,無能識者。僧房中有數柩枯骨,無款記。不獲已,挈一棺歸,與其母合葬。後竟傳誤取亡僧骨者,方知樸恒有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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