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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見大(6)


  張耳

  張耳、陳余,皆魏名士。秦滅魏,懸金購兩人。兩人變姓名俱之陳,為裡監門以自食。吏嘗以過笞陳餘。余怒欲起,張耳躡之,使受笞。吏去,耳乃引余之桑下,數之曰:「始吾與公言何若?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

  〔馮述評〕

  勾踐石室,淮陰胯下,皆忍小恥以就大業也。陳余淺躁,不及張耳遠甚,所以一成一敗。

  狄青

  狄青起行伍十餘年,既貴顯,面涅猶存,曰:「留以勸軍中!」[邊批:大識量。]

  〔馮述評〕

  既不去面涅,便知不肯遙附梁公。

  邵雍

  熙寧中,新法方行,州縣騷然,邵康節閒居林下,門生故舊仕宦者皆欲投劾而歸,以書問康節。答曰:「正賢者所當盡力之時。新法固嚴,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矣。投劾而去何益?」〔邊批:正論。〕

  〔馮述評〕

  李燔〔馮注:朱晦庵弟子〕常言:「人不必待仕宦有職事才為功業,但隨力到處,有以及物,即功業也。」

  蓮池大師勸人作善事,或辭以無力,大師指凳曰:「假如此凳,欹斜礙路,吾為整之,亦一善也。」如此存心,便覺臨難投劾者是寶山空回。

  鮮於侁為利州路轉運副使,部民不請青苗錢,王安石遣吏詰之,曰:「青苗之法,願取則與,民自不願,豈能強之?」東坡稱侁「上不害法,中不廢親,下不傷民」,以為「三難」,仕途當以為法。

  楊寓

  廣東布政徐奇入覲,載嶺南藤簟,將以饋廷臣。邏者獲其單目以進,上視之,無楊士奇名,乃獨召之,問故。士奇曰:「奇自都給事中受命赴廣時,眾皆作詩文贈行,故有此饋,臣時有病,無所作,不然亦不免。今眾名雖具,受否未可知。且物甚微,當以無他。」上意解,即以單目付中官令毀之,一無所問。

  〔馮述評〕

  此單一焚而邏者喪氣,省縉紳中許多禍,且使人主無疑大臣之心。所全甚大,無智名,實大智也!豈唯厚道?

  宋真宗時,有上書言宮禁事者。上怒,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之說,欲付禦史問狀。王旦自取嘗所占問之書進,請並付獄,上意浸解,公遂至中書,悉焚所得書。已而上悔,複馳取之。公對:「已焚訖。」乃止。

  此事與文貞相類,都是捨身救物。

  嚴震

  嚴震鎮山南,有一人乞錢三百千去過活。震召子公弼等問之。公弼曰:「此患風耳,大人不必應之。」震怒,曰:「爾必墜吾門!只可勸吾力行善事,奈何勸吾吝惜金帛?且此人不辦,向吾乞三百千,的非凡也!」命左右准數與之。於是三川之士歸心恐後,亦無造次過求者。

  〔馮述評〕

  天下無窮不肖事,皆從捨不得錢而起;天下無窮好事,皆從捨得錢而做。自古無捨不得錢之好人也!吳之魯肅、唐之於由頁、宋之范仲淹,都是肯大開手者。

  西吳董尚書潯陽公份,家富而勤於交接。凡衣冠過賓,無不延禮厚贈者。

  其孫禮部青芝公嗣成,工於詩字,往往以手書扇軸及詩稿贈人。尚書聞之曰:「以我家勢,雖日以金幣為歡,猶恐未塞人望,奈何效清客行事耶?且縉紳之家,自有局面,豈複以詩字得人憐乎?將來破吾家者,必此子也!」

  後民變事起,尚書已老,青芝公不諳世故,願自處分,愚民望處,一集千人,遂致破產。

  人始服尚書先見。

  弘治間,昭慶寺欲建穿堂。察使訪得富戶三人,召之,諭以共建。長興呂山吳某與焉。吳曰:「此不甚費,小人當獨任之。」察使大喜。

  吳歸語其父,父曰:「兒子有這力量,必能承吾家。」

  此翁之見,與潯陽公同。

  蕭何 任氏

  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入收秦丞相、禦史律令圖書藏之。沛公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強弱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圖書也。

  宣曲任氏,其先為督道倉吏。秦之敗也,豪傑爭取金玉,任氏獨窖倉粟。楚漢相距滎陽,民不得耕種,米石至萬,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

  〔馮述評〕

  二人之智無大小,易地皆然也。

  又蜀卓氏,其先趙人,用鐵冶富。秦破趙,遷卓氏之蜀,夫妻推輦行。諸遷虜少用餘財,爭與吏求近處,處葭萌。唯卓氏曰:「此地狹薄。吾聞岷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鴟〔馮注:芋也〕,至死不饑,民工于市,易賈。」乃求遠遷。致之臨邛,即鐵山鼓鑄,運籌貿易,富至敵國。其識亦有過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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