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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詐人父


  李玉雙孝廉家有婢,名春雲,頗有姿,年十五,李欲納為妾,與其妻有成說矣。春雲白日見瓦上一男子下,擁其髻而嗅之曰:「汝發甚香,當大貴,宜從我,勿從主人。主人處館窮儒,雖中舉,不過一教官終耳。你向主人言,命其讓我,且供我酒饌,我便贅汝家。」玉雙聞之大怒,然亦無如何。是夜,怪竟來與婢配合。婢求主人具酒饌,如其言,則日夜安寧;否則,飛磚擲瓦之禍畢作。玉雙不得已,與人謀將此屋招人承買。玉雙館於望仙橋施氏,不常在家。一日者,商人孫耕文來看屋,敲門,有蒼須老翁衣灰鼠袍出迎,搖手曰:「此屋是我祖遺,並未出賣,勿聽小兒玉雙妄語,私相授受,將來要受訟累。」孫大駭,走告玉雙,責以「父在,子不得自專。」玉雙曰:「先君亡已十餘年,家中並無此翁。」乃知為怪所揶揄,冒認為父,彼此大笑。

  自後,人知屋有怪,屢賣不成。玉雙乃命婢父母領女還家,勿索身價。婢剺面剪髮,誓不肯歸。其母慮為怪所害,以繩縛之,捆載還家,另嫁一士人。怪竟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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