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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鬼入腹


  李鶴峰侍郎之子鷁,字醫山,辛巳翰林,能詩文,兼好宋儒理學。燈下讀書,忽兩女子絕美,來與戲狎,李不為動。少頃,李晚膳畢,忽腹中呼曰:「我附魂茄子上,汝啖茄即啖我也,我已居汝腹中,汝複何逃?」即燈下女子聲。李自此兩目瞠然,若迷若癡,或以手自批其頰;或大雨,首頂一石跪雨中,衣裳淋漓,不敢入內;或對人膜拜,拉之不起。面色黃瘦,日漸不支。

  鬼常借李君手作字與人酬答。其同年蔣君士銓往視之,問:「汝貌甚佳,何不來誘我而必從李君耶?」李手書二字曰:「無緣。」蔣又問:「汝絕世佳人,何為居腹中污穢之地?」李手書二字罵曰:「下足。」

  時江西巡撫吳公與侍郎善,乃招李往,為延張天師,設壇于滕王閣。齋三日,誦咒三日,其法官懸牌曰:「三月十五日拿妖。」臨期,觀者如堵,天師上坐,法官旁坐,令李跪,張其口向法師。法師伸兩指入其口,撮而擲之,一小狐如貓從口中出,呼曰:「我為姊探信,不料被擒,姊慎毋出。」腹中應聲曰:「唯。」方知腹中尚有一妖。

  天師封符于壇,投之大江。李微覺神清,而腹中嘆息之聲大作,曰:「我與汝有宿世冤。因尋汝不著,故拉仙姑同來,不料反為彼禍,使我心轉不安。我愈不饒汝矣。」言畢,腹痛不止。天師問法官:「李翰林可救乎?」法官取鏡照其腹曰:「此是翰林前生冤鬼,非妖也。法籙不能治。」天師以告中丞,中丞亦無奈何,仍送李還家養病,遂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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