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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撞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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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樹蓍任汀漳道時,海上忽浮一鐘至,大可容百石。人以為瑞,告之官,遂於城西建高樓,懸此鐘焉。撞之,聲聞十裡外,選裡中老民李某掌守此樓。亡何,海水屢嘯,陳公以為金水相應,海嘯者,鐘聲所召也。命知縣用印封閉此樓,並嚴諭李叟:不許人再撞。 有美少年常來樓中,與李閒談,偶需食物之類,往往憑空而至。李知為狐仙,忽起貪心,跪曰:「君為仙人,何不賜我銀物,徒以酒食來耶?」少年曉之曰:「財有定數,爾命窮薄,不可得也。得且有災,將生懊悔。」李固請不已,少年笑而應曰:「諾。」少頃,見幾上置大元寶一錠;嗣後,少年不至矣。李大喜,收藏衣箱中。一日邑宰路過,聞撞鐘聲,怒李守護不謹,召而責之,笞十五板。李無以自明。歸視印封,完好如故,然業已受笞,悶悶而已。未幾,邑宰又過,樓上鐘聲亂鳴。遣役視之,並無一人。邑宰悟曰:「樓上得毋有妖乎?」李無奈何,具以實告。命取元寶視之,即其庫物也。持歸複所,鐘不復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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