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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文潞公洛陽居地,袁象先舊基,屋雖不甚宏大,晚年得其傍羨地數畆,為園號「東田」。日挾家童數輩,肩輿與賓客姻親共游無虛時,既罷,遣聲妓。取營籍十餘人,月賦以金,毎行必命之執事,人以為適然。

  時公年已高,捨居家而適別館,且未免平昔之好,則猶若有少勞者。杜岐公謝事,不造宅,假官舍「回車院」居之積十年,薨於其中。余守宋時,嘗往觀湫隘,與居民不遠,耆老猶指癈屋三間為公之書屋。

  公未嘗出,亦不甚飲酒;客至,粟飯一盂,雜以餅餌他品,不過兩種。無客,即靜坐,不聞人聲有瞷之者,或賦詩、作草書,未嘗不滿也。一等貴人,奢儉所享,雖各適其性,然亦必自有賦之者。如潞公出入將相,窮極奉養而能安於約如此,固自不可及。

  若岐公則尤人之所難,然此但以俗人論耳。稍知道者,其何有於是?潞公必不以其約自矜,岐公必不以其亷自異。晉人記有比王逸少「蘭亭」于「金穀」而逸少喜者,彼自道其所知,恐未嘗夢見逸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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