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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三
曹大吉,為南科,踰年,值烏程被論紛紜,乃出疏為兩請之辭,使輔臣而當去也,則宜從眾議而允其去,使輔臣而當留也,則宜排眾論以安其留。於是糾烏程者,轉而攻大吉,遂至無辭以應。其辨疏支吾,不足觀也。
未幾以年例升廬州府知府,曹本二甲第一,授禮部主事,以改授,得南科。舊例禮部無升府者,乃上疏自鳴有天子門生等語。按唐末宦官用事,稱定策國老天子門生,謂天子為之門生,非為天子之門生也。曹之引此,亦不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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