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玉堂薈記 | 上頁 下頁
二五一


  劉初為諸人簸弄,實有幸功之心,及親見河底多沙,乃複悔之。惟一意節省,每夫一名,每日工食六分,扣除二分,又派夫各府,餘在揚州,見裡下派夫一名,官給銀五錢,以充安家路費,其裡用貼費,乃至五兩,既至邳州,日食四分,邳州野外四五十裡,寂無人煙,皆遠出買米,于沙中埋鍋炊飯,隆冬挑浚,驟遇風雪,因而致死者多矣。原估五十萬金,止費十四萬金,可謂省矣。

  而僵屍滿野,分毫無益,劉之坐贓入獄,父子俱死,蓋天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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