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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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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初但有大帥,後乃以督撫制之,則開創與承平,其勢異也。向來督撫皆擁重兵,故其驅使將帥,如左右手,然神廟之忻至成功,皆此法也。撫三鎮七之議行,徒欲偏重將帥,以為敵愾之用,而不知其勢漸成尾大,督撫為贅設矣。既成贅設,而封疆有事,仍責督撫,故督撫類多抵罪,而總兵如故;非不欲責,實畏之也。 朝廷畏之,而欲督撫制使赴敵,是必督撫有術,尊於朝廷之上而後可也。一日章疏中論撫鎮者,有雲不足以制其死命,上塗抹之,批雲:制其死命,是為何語! 兵法曰:寘之死地而後生;兵者,死事也;自古善馭將者,皆雲往往得其死力。死之一字,果為過否?嗟乎!難言之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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