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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章格非正宸,參巴縣下刑部,次日王炳藜偶晤巴縣雲:成就老先生作文潞公矣。巴縣艴然不悅曰:這個皇上如何作得?潞公退而具疏,滿紙不平之氣,無一字申救。

  夫潞公所事,非庸主也。以上為過於仁宗乎?以上為不及仁宗乎?諉過於君以泄私忿,甚非大臣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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