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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昊天上帝,人主所尊敬,但從來無高抬之例,即祖宗等字,不過與皇上並抬,今上謂與祖宗並列,意有未安,令章奏遇祖宗字,各加高一字,誠哉尊祖敬宗之意。
至天與上帝,至尊無名,安用高抬,意欲尊之,而反下同於人類,適所以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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