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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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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堅丁志卷第十八(十二事) 路當可 丙志載梁子正說路當可事,雲:「其父為商水主簿,路之父君寶為令,故見其得法甚的。」滕彥智雲:「當可乃其舅氏,蓋得法於蜀,而君寶是其叔祖,子正之說不然。」滕言嘗與中外兄弟白舅氏,丐一常行小術可以護身者。舅曰:「談何容易?吾平生持身莊敬,不敢斯須興慢心,猶三遇厄,當為汝輩道之。其一事雲,頃經嚴州村落間,過舊友方氏家,留飲款洽,日且暮,裡豪葉氏介主人來言:『笄女未嫁而為魅所惑撓,凡以法至者輒沮敗以去,敢敬請於公。』吾雖被酒,固不妨行法,即如葉氏,喚女出。既出,端麗絕人,默驚羨,以為向所未睹。女忽奮而前,若為人所驅擁。吾惘然變色,急趨避於佛堂中。女追逐,至門乃反。吾以鬼見困,從其家求閴靜處,將具奏於天。主人引吾至西邊小圃一堂,前後皆巨竹,與所居相□,雲:『此最潔清。』吾取篋笥朱丹符筆之屬置幾上,未暇舉筆,俄蒙然無所知。閉目審聽,覺身在虛空,坐處搖兀不小定,蓋已見縻於竹杪。食頃,還故處,則凡桉牕戶皆糞穢狼藉不可處,度未能與敵,急喚僕肩輿出外。行十許裡,適得道觀,遂托宿。精神稍寧,始趨庭中,望鬥下焚香,百拜謝過,退而焚奏章。留兩宿,微似有影響,遣一道流詣葉氏物色之。歸雲:『火昨從圃中堂起,盡焫叢竹,延及山后高林,門前屋數十區並土地小廟皆煨燼。』吾知訟已直,自還扣之,一家長少正相賀雲:『女經年冥冥不知人,今日如醉醒,說去歲在房內見一老翁來為媒妁,出入數四,又數日,以金珠幣帛數合來,已而迎一少年入,與我為夫婦,明日挾我歸謁翁姑,其它稱伯叔者又十餘人。翁甚老,呼謂眾曰:「吾家受葉氏香火幾世矣,汝等後生肆為不義,禍必及我,何不取諸他處乎?」少年曰:「此憑媒納幣而取之,昏禮明白,何所懼?」後數聞術士至,必相與合力敵之,往往告捷。及路真官來,翁又呼謂眾曰:「吾聞路真官法力通神,非常人比,必不免。」眾亦頗懼。俄有喚我言:「真官叫汝。」我遂行,眾皆從於後,將至書院,忽呼笑曰:「真官誇汝好,盍往就之?」遂擁我以前。既退,翁問所以,歎曰:「事已至此,果能殺之則大善,今禍猶在也。」適方會食,門內火遽起,煙炎亙天,翁拊膺慟哭曰:「禍至矣!以手推我出曰:「為汝滅吾家!」我才得歸。』火乃稍息,常所見室宇台觀,一切無孑遺。所謂行媒者,土地也。此事本末,可畏如此,吾幾受其害,豈汝輩所當學哉?」彥智舉此時,尚有兩事,未及言而卒。 饒廷直 饒廷直,字朝弼,建昌南城人。第進士,豪傑有氣節。紹興七年,以事過武昌,有所遇,自是不邇妻妾,翛然端居,如林下道人。自作詩紀其事雲:「丁巳秋夜半,偶游黃鶴樓,忽遇異人授以秘訣,所恨尚牽世故,未能從事於斯也,因作詩以識之。」其詞曰: 黃鶴樓前秋月寒,樓前江闊煙漫漫。 夜深人散萬籟息,獨對清影憑欄幹。 一聲長嘯肅天宇,知是飧霞禦風侶。 多生曾結香火緣,邂逅相逢竟相語。 翛然洗盡朝市忙,直疑身在無何鄉。 回看往事一磁甑,下視舉世俱亡羊。 嗟予局促猶軒冕,知是盧敖遊未遠。 他年有約願追隨,共看蓬萊水清淺。 後三年,歲在庚申,朝廷複河南,以為鄧州通判。金人叛盟,鄧城陷,縊而死。載其柩還鄉,舁者覺甚輕,然無敢發驗者。或疑其屍解仙去雲。東坡公作《黃鶴樓》詩,紀馮當世所言老卒遇異人事,王定國亦載之於書,疑此亦其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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