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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端敏公被刺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為兩江總督月課武職之期,馬端敏公(新貽)親臨校場閱射。校場在督署之右,有箭道可通署後便門。端敏閱射畢,步行由箭道回署,將入便門,忽有跪伏道左求助川資者,乃一武生,端敏同鄉也。接呈狀閱之,謂曰:「已助兩次矣,今胡又來?」言未畢,忽右邊有人大呼伸冤者,未及詢問,已至端敏身前,左手把其衣,右手以小刀椹其胸。端敏謂從人曰:「我已被刺,速拿兇手!」言訖而絕。

  從人舁端敏入室,武校聞聲奔集,執縛兇犯,並執武生,付首縣熬審。兇犯為張汶祥,河南汝陽縣人。武生,實不知情,蓋適逢其會耳,乃先釋武生使去。是時,人情洶洶,訛言朋興,朝廷調曾文正公還督兩江,兩發重臣按此獄。越半年,事乃定。先是,有丹陽某生者,夢見吏役持名單一紙,所錄殆數十人口第一名為張汶祥,第三名為馬新貽,而己則在數十名以外。寤而告人,決計不與秋試。

  未半月,而端敏被刺,某生以是冬十月卒。惟張汶祥名列第一,而死在明年二月,咸莫測其故也。端敏騎箕之夕,張子青漕帥(之萬)在清江浦,忽夢端敏以年愚弟名帖來拜。端敏故與漕帥丁未同年也,神色慘澹,久之默然,徐曰:「吾事專托同年。」拱手而去。未幾,得旨前赴金陵熬審兇犯。漕帥至金陵,時以語人,謂凡事莫不有定數雲。是年,又有湖州人費以耕,字餘伯者『以鬻畫遊上海,病臥客舍。馬公被刺之日,費忽語人曰:「制府馬公今日已死,一百二十餘年前之案發矣。此案共數十人,吾名亦在其中,不能久居人世矣。」越三日,而費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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