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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制府說三事


  同年梁構亭制府總督直隸,自言五歲時,有外祖母楊氏無所依倚,就養女家,得奇疾,臥牀能將緞被寸寸裂之,亦不知其指力之勇從何來也。一日召梁太夫人曰:「外孫二官以後切不許其立牀邊,他渾身是火,近之將人炙痛。現在我跟前某姑某舅,人雖物故,而於我有情,時來與我談笑,一見二官到,無不爬牆升屋而逃者,使我心大不安。」梁太夫人即手麾公出。公不敢再入,時於窗縫中窺探,楊已知覺,蹙額曰:「二官這小兒又來作鬧了,速趕他去。」如其言,楊始安寢。亡何,楊病重氣絕矣,良久復蘇,張目謂梁太夫人曰:「我魂靈要出去,汝家灶神、門神一齊攔住大門,說我不是梁氏之人,不許我出去,奈何?」梁太夫人曰:「當速請高僧來誦經,為母親懺悔求請,何如?」楊曰:「不知仍教二官來向二神一說,神必首肯也。」太夫人即率公往門灶前代為通說,頃刻間,楊瞑目逝矣。

  公宰良鄉時,病瘧甚劇,夜夢本邑城隍請見,謂公曰:「我亦從前此地縣官也,上帝以我居官清正,命我作城隍神。大人所患之症,即我從前所患之症也,後服某藥而愈,今以方授公。」口說某藥幾味,長揖而去。明日服其方,果兩劑而愈。查良鄉邑志,果有其人。

  又宰香河時,有老翁率其女來喊冤,女頗有姿。問:「何冤?」曰:「女為城隍神所據,每夜神以車來迎,便癡迷不醒,必到次日辰刻,才放女歸。女已訂婚某家,致某家不敢來娶,故求公救。」公曰:「我能治民,不能治神也。」翁曰:「我女說公來城隍廟行香,渠看見城隍神必先出迎。公拜神,神避位答禮。其敬公如是,公肯一言,或神肯聽亦未可知。」公竊喜自負,即作文書交翁焚而投之。次日,翁果同女來謝,雲:「昨晚神竟不來迎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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