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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屍冤雪


  京師順承門外有甲與乙口角相鬥者,甲拳傷乙喉,氣絕僕地。時天已晚,路上人將兇手縛置營房,以屍交兩營兵看守,待明早報官。會天雨雪,一卒老病畏寒,向年壯者雲:「我歸家添衣服喝酒,略耽延便來。」年壯者許之。其人久而不至,年壯者亦買酒取暖,醉睡帳房。

  早起尋屍,屍隱不見,方驚愕間,年老者亦至,曰:「我已報司坊官,即時來驗矣。」年壯者曰:「屍竟遺失,官來無可驗,我二人罪大,奈何?」老卒沉思良久,曰:「我有一計,某處荒地前有人舁一棺來,似是新死之人,屍尚未壞。我與你打破其棺,扛屍來此,以冒抵之,庶可免罪。」年壯者以為然,依計而行。少頃,官來驗屍,則額角上有長釘一條,流血被面。問兇手,兇手曰:「我實失手打死此人,並未加釘釘額。且此屍面貌,並非我所毆之人。」官不能斷。

  正喧嚷間,有一男子大呼而入,曰:「此事與甲無干,我乃被毆僕地之人。初時氣絕僕地,既而蘇醒還家,實未死也。」官始將兇手放釋,而查問荒地扛棺來厝之人,細加推究釘額之屍,姓劉名況,以染工為業。妻與人奸,乘劉醉,與姦夫釘殺之也。乃釋甲而置姦夫於法。

  旁觀者曰:「屍非可換之物,而兩營兵奇計如此,此非營兵之愚也,乃暗中鬼神之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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