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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1)


  主司稱意

  天寶十二載,禮部侍郎陽浚四榜,共放一百五十人,後除左丞。

  至德二年,駕臨岐山,右初闕兼禮部員外薛邕下二十一人。後至大曆二年,拜禮部侍郎,聯翩四榜,共放八十人。

  貞元二年,禮部侍郎鮑防帖經後改京光尹、刑部侍郎;元和十一年,中書舍人權知貢舉李逢吉下及第三十三人,試策後拜相,令禮部尚書王插署榜,其日午後放榜。

  元和十五年閏正月十五日,太常少卿知貢舉李建下二十九人,至二月二十九日,拜禮部侍郎。

  天祐元年,楊涉行在陝州放榜,後大拜。

  二年,張文蔚東洛放榜後大拜。

  大曆十四年改元建中,禮部侍郎令狐峘下二十二人及第。時執政間有怒薦托不得,勢擬傾覆。峘惶恐甚,因進甚私書。上謂峘無良,放榜日竄逐;並不得與生徒相面。後十年,門人田敦為明州刺史,峘量移本州別駕,敦始陳謝恩之禮。

  長慶元年二月十七日,侍郎錢徽下三十三人;三月二十三日重試落第十人,徽貶江州刺史。

  會昌六年,陳商主文,以延英對見,辭不稱旨,改受王起。

  咸通四年,蕭仿雜文榜中,數人有故,放榜後發覺,責受蘄州刺史主司;其年二月十三日得罪,貶蘄州刺史;五年五月量移虢略。中書舍人知制誥宇文瓚制敕:「朕體至公以禦極,推至理以臨人,舉必任才,黜皆由過,二者之命,吾何敢私中散大夫、守左散騎常侍、權知禮部貢舉,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蕭仿,早以藝文,薦昇華顯,清貞不磷,介潔無徒,居多正直之容,動有休嘉之稱。近者擢司貢籍,期盡精研;既紊官常,頗興物論。經詢大義,去留或致其紛拿;榜掛先場,進退備聞其差互。且昧泉魚之察,徒懷冰孽之憂;豈可尚列貂蟬,複延騎省!俾分郡牧,用示朝章。勿謂非恩,深宜自勵!可守蘄州刺史,散官勳賜如故。仍馳驛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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