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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5)


  宣宗密召學士韋澳,屏左右,謂澳曰:「朕每與節度、觀察、刺史語,要知所委州郡風俗物產,卿採訪撰次一書進來。」澳即采十道四藩志,撰成,題曰《處分語》,自寫面進,雖子弟不得聞。後數日,薛弘宗除鄧州刺史,澳有別業在南陽,召弘宗餞之。弘宗曰:「昨日中謝,聖上處分當州事驚人。」澳訪之,即《處分語》中事也。

  宣宗獵城西,及渭水,見父老數十人,於佛祠設齋。上問之,父老曰:「臣醴泉縣百姓,本縣令李君奭有異政,考秩已滿,百姓借留,詣府乞未替,來此祈佛。」上歸,於禦大書君奭名。中書兩擬醴泉令,上皆抹去之。逾歲,懷州刺史闕,請用人,御筆曰:「醴泉縣令李君奭可為懷州刺史。」人莫測也。君奭中謝,上諭其事。

  宣宗厚待詞學之臣,于翰林學士恩禮特異,宴遊無所間,惟於遷轉皆守常法。皇甫珪自吏部員外郎召入,改司勳員外,計吏員二十五個月,轉司封郎中,知制誥。孔溫裕自禮部員外郎改司封員外,召入二十五個月,改司勳郎中,知制誥。

  樂工羅程者,善彈琵琶,為第一,能變易新聲。得幸于武宗,恃恩自恣。宣宗初,亦召供奉。程既審上曉音律,尤自刻苦,往往令侍嬪禦歌,必為奇巧聲動上,由是得幸。程一日果以眥睚殺人,上大怒,立命斥出,付京兆。他工輩以程藝天下無雙,欲以動上意。會幸苑中,樂將作,遂旁設一虛坐,置琵琶於其上。樂工等羅列上前,連拜且泣。上曰:「汝輩何為也?」進曰:「羅程負陛下,萬死不赦。然臣輩惜程藝天下第一,不得永奉陛下,以是為恨。」上曰:「汝輩所惜羅程藝耳,我所重者高祖、太宗法也。」卒不赦程。

  故事:每罷左護軍,由右出;罷右護軍,由左出;蓋防微也。宣宗既以法馭下,每罷去,輒令自本軍出,中外不能測。

  宣宗雖寬仁愛人,然刻于用法,嘗曰:「犯朕法,雖我子弟亦不宥。」內外由是畏憚。

  優人祝漢貞者,累朝供奉,滑稽善伺人意,出口為七字語。上有指顧,遽令摹詠,捷若夙篝,尤為帝所喜。上行幸,召漢貞前,抵掌笑談,頗言及外間事。上正色曰:「我養汝輩供戲樂耳,敢干預朝政耶?」遂疏之。後其子犯贓,上命杖殺,而徙漢貞于邊。

  柳僕射仲郢任鹽鐵使,奉敕:醫人劉集宜與一場官。集醫行閭閻間,頗通中禁,遂有此命。仲郢手疏執奏曰:「劉集之藝若精,可用為翰林醫官,其次授州府醫博士。委務銅鹽,恐不可責其課最。又場官賤品,非特敕所宜,臣未敢奉詔。」宣宗御筆批:「劉集與絹百匹,放東回。」數日,延英對,曰:「卿論劉集大好。」

  宣宗獵苑北,見樵者數人,因留與語。言涇陽百姓,因問:「邑宰為誰?」曰:「李行言。」「為政何如?」曰:「性執滯。有劫賊五六人匿軍家,取來直不肯與,盡杖殺之。」上還宮,以書其名帖於殿柱上。後二年,行言領海州,中謝。上曰:「曾宰涇陽否?」對:「在涇陽二年。」上曰:「賜金紫。」再謝,上曰:「卿知著紫來由否?」行言奏不知。上顧左右,取殿柱帖子來宣示。

  宣宗微疾,召醫工梁新對脈(原注:禁中以診脈為對脈)。數日,自陳求官,不與,但每月別給錢三百緡。

  高尚書少逸為陝州觀察使,有中使于石硤驛怒餅餌黑,鞭驛吏見血。少逸封餅以進,中使亦自言。上怒曰:「高少逸已奏來。深山中如此食,豈易得也?」遂謫配恭陵,複令過陝赴洛。

  宣宗賜鄭光雲陽、縣田,皆令免稅。宰臣奏不可。上曰:「朕初不思爾。卿等每為匡救,必極言毋避。親戚之間,人所難言,苟非忠愛,何以及此!」

  鄭光,宣宗之舅,別墅吏頗恣橫,為裡中患。積歲征租不入。戶部侍郎韋澳為京兆尹,擒而械系之。及延英對,上曰:「卿禁鄭光莊吏,何罪?」澳具奏之。上曰:「卿擬如何處置?」澳曰:「臣欲於法。」上曰:「鄭光甚惜,如何?」澳曰:「陛下自內庭用臣為京兆,是使臣理畿甸積弊。若鄭光莊吏積年為蠹,得寬重典,則是朝廷之法獨行於貧下,臣未敢奉詔。」上曰:「誠如此。但鄭光再三幹朕,卿與貸法,得否?不然,重決貸死,可否?」澳曰:「臣不敢不奉詔,但許臣且系之,俟征積年稅物畢放出,亦可為懲戒。」上曰:「可也。為鄭光所稅擾鄉,行法自近。」澳自延英出,徑入府杖之,征欠租數百斛,乃縱去。

  宣宗京兆府有厭蠱獄,作符劾者郭群,屬飛龍,三牒不可取。韋澳入奏之,上曰:「郭群屬飛龍,不錯否?」翌日,內養押郭群付府。

  宣宗每行幸內庫,以紫衣金魚、朱衣銀魚三二副隨駕,或半年或終年不用一副,當時以得朱、紫為榮。

  宣宗坐朝,次對官趨至,必待氣息平均,然後問事。令狐綯進李遠為杭州,上曰:「我聞李遠詩雲,『長日惟消一局棋』,何以臨郡?」對曰:「詩人言,不足有實也。」仍薦廉察可任,乃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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