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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續)


  按樂天生於代宗大曆七年壬子。正月二十日。大和七年,樂天尹河南,《元日對酒詩》雲:「今朝吳與洛,相憶一欣然。夢得君知否,俱過本命年。」又詩雲:「何事同生壬子歲,老于崔相及劉郎。」序雲:「餘注雲:余與蘇州劉郎中同生壬子歲,今年六十三。」退之生於大曆三年戊申,微之生於德宗建中元年庚申,卒於大和五年,時年五十三,少樂天八歲。

  德宗貞元十六年己卯,中書舍人高郢下及第第四人。省試《性習相近遠賦》、《玉水記方流詩》。時年二十八。樂天《送侯權秀才序》雲:「貞元十五年,予與侯生俱為宣城守所貢。明年春,予中春官第。」《傳》雲:「年二十七。」李商隱《銘》雲:「年二十六。」

  十七年庚辰,試中書判拔萃,補校書郎。樂天《泛渭賦序》雲:「右丞相高公之掌貢舉也,予以鄉貢進士舉及第。左丞相鄭公珣瑜。之領選部也,予以書判拔萃選登科。十九年,天子並命二公對掌鈞軸。」是年齊抗罷,崔塤薨,二公入相。憲宗元和元年丙戌四月,以賢良方正對策一等。冬十二月,尉盩厔,為集賢校理,賦《長恨歌》於盩厔。是月召入翰林為學士,遷左拾遺。元和二年為拾遺。樂天《曲江感秋詩》雲:「元和二年秋,我年三十七。長慶二年秋,我年五十一。」序雲:「元和二年、三年、四年,予每歲有《曲江感秋詩》,是時予為左拾遺、翰林學士。」

  《賀雨詩》,元和三年冬作。

  諷諭樂府詞,凡九千二百五十言,分為五十首。元和四年作。《秦中吟》等詩,皆拾遺時。拾遺歲滿當遷,憲宗聽自擇官,樂天請如薑公輔以學士兼京兆戶曹參軍,以便親養。詔可。

  五年,以母喪解還,有《渭上》等詩,洎《效陶淵明詩》十六首。

  七年,拜左贊善大夫,居昭國裡。《酬張十八訪宿》雲:「昔我為近臣,君常稀到門。今我官職冷,唯君來往頻。」又《寄元八》雲:「進入閣前拜,退就廊下餐。歸來昭國裡,人臥馬歇鞍。卻坐至日午,起坐心浩然。」又十年《贈杓直》雲:「已年四十四,又為五品官。」蓋為贊善大夫首尾四年。

  十年,秋,或言居陽母墮井死,賦《新井詩》,出為刺史。王涯言其不可,乃貶江州司馬。論盜殺武元衡事,宰相嫌其出位故也。樂天《東南行一百韻》,其間雲:「博望移門籍,潯陽佐郡符。」注雲:「十年春,微之移佐通州,其年秋,予出佐潯陽。」

  十一年,秋,賦《琵琶行》,時年四十五矣。詩雲:「行年四十五,兩鬢半蒼蒼。清瘦詩成癖,粗豪酒放狂。老來尤委命,安處即為鄉。或擬廬山下,來春結草堂。」

  十二年,裴度平淮西。

  十三年,冬,移刺忠州。《三遊洞庭序》雲:「平淮西之明年,冬,予自江州司馬授忠州刺史,微之自通州司馬授虢州長史。又明年春,各祗命之郡,與知退偕行。三月十一日,參會於夷陵。又賦詩雲『澧水店頭春盡日,送君馬上謫通川。夷陵峽口明月夜,此處逄君是偶然。一別五年方見面,相攜三宿未回舡』是也。」

  十五年,正月,德宗崩,穆宗立,召為司馬員外郎。是年《寒食夜詩》雲:「四十九年身老日,一百五夜月明天。抱膝思量何事在,癡男騃女喚秋千。」又《初除尚書郎脫刺史緋詩》雲:「頭白喜拋黃草峽,眼明驚拆紫泥書。便留朱紱還銓閣,卻著青袍侍玉除。」是歲下峽,自商山路還朝。有《商山路詩》雲:「萬里路長在,六年身始歸。所經多舊館,大半主人非。」自十年至是六年矣。

  明年,除主客郎中、知制誥。長慶元年。以詩《贈王十一李七元九王舍人》雲:「紫垣曹局聯華地,白鬢郎官老丑時。莫怪不如君氣味,此中來校十年遲。」時元微亦以中人之薦入為舍人。是年除中書舍人,有「絲綸閣下文章靜」等詩。

  長慶二年,七月,自舍人匄外出守杭州。時河北複亂,謀趙國急,樂天論事不合,乃匄外遷。《次藍溪詩》雲:「既居可言地,願助朝廷理。伏閣三上章,戇愚不稱旨。聖人存大體,優貸容不死。鳳詔停舍人,魚書除刺史。」

  長慶三年,《二月五日杭州花下作》雲:「二月五日花如雪,五十二人頭似霜。聞有酒時須笑樂,不關身事莫思量。」

  長慶四年,以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是歲正月穆宗崩,恭宗立。「三年為刺史,無政在人口。唯向郡城中,題詩千餘首。慚為甘棠詠,豈有思人不?」「三年為刺史,飲冰複食蘖。唯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此只有千金,無乃傷清白。」三月作《錢塘湖石記》時,猶在杭州,則分司當在秋時。《洛中詩》雲:「五年職翰林,四年蒞潯陽。一年巴郡守,半年南宮郎。二年直綸閣,三年刺史堂。凡此十五載,有詩千余章。」

  寶曆元年,三月,除守蘇州。是年七月,有《吳郡詩石記》。

  明年,病兔。《華嚴經社石記》雲:「寶曆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前蘇州刺史曰白居易記。」是歲十二月,恭帝崩,文宗立。樂天欲去郡,有《自詠五章》,其一雲:「官舍非我廬,官園非我樹。洛中有小宅,渭上有別墅。既無婚嫁累,幸有歸休處。歸去誠已遲,猶勝不歸去。」又《宿滎陽詩》雲:「生長在滎陽,少小辭鄉曲。迢迢四十載,複到滎陽宿。去時年十二,今年五十六。」時文宗大和元年也。

  文宗大和元年,以秘書監召。十月上旬,誕聖之日,樂天以秘書監與沙門義林道士楊洪元發問酬難。是歲,遷刑部侍郎。微之於浙東就拜尚書,樂天詩雲「我為憲部入南宮,君作尚書鎮浙東。老去一時成白首,別來七度換春風」是也。

  二年,《歲暮詠懷》雲:「窮冬月末兩三日,半百年過六七時。龍尾趁朝無氣力,牛頭參道有心期。榮華外物終須悟,老病傍人豈得知。猶被妻兒教漸退,莫求致仕且分司。」時二李黨事興,樂天畏禍求退,故《詠懷》雲:「人間禍福愚難料,世上風波老不禁。萬一差池似前事,又應追悔不抽簪。」

  三年,春,移病還東都。是年夏,得請為太子賓客、分司。見《池上篇序》,自是不出東都矣。《將至東都先寄令狐留守》雲:「東都添個狂賓客,先報壺觴風月知。」《歸履道宅詩》雲:「往時多暫住,今日是長歸。」自是劉、白、令狐、裴相唱和甚多。

  四年,作《自嘲詩》雲:「五十八翁方有後,靜思堪喜亦堪嗟。」自後《何處難忘酒》、《不如來飲酒》詩篇,皆東都作也。

  五年,拜河南尹。樂天詩雲:「六十河南尹,前途足可知。老應無處避,病不與人期。」是年六十矣。

  七年,複以賓客、分司。《序洛詩》雲:「大和二年,詔授刑部侍郎。明年,病免歸洛,旋以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居二年,就領河南尹事。又三年,病免,歸履道裡第。再授賓客、分司。」

  開成元年,起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

  二年,三月,河南尹李待價禊於洛濱,啟留守裴令公。公召居易、劉禹錫等一十五人宴舟中,樂天賦「三月草萋萋,黃鶯歇又啼」之作。

  四年,賦《病中詩》,序雲:「開元己未歲,餘蒲柳之年六十有八。冬十月甲寅,始得風痹之疾,因成十五首,題為《病中詩》。且貽所知,兼用自廣。」

  五年,《春盡獨吟》雲:「病共樂天相伴住,春隨樊素一時歸。」是年文宗崩,武宗立。樂天妓樊素也,善歌《楊柳枝》,人多以曲名名之。樂天病,去之。夢得詩雲:「春盡絮飛留不得,隨風好去落誰家。」

  辛酉會昌元年,年七十,以刑部尚書致仕。《達哉樂天行》雲:「分司東都十三年,七旬才滿冠已掛。」又《香山寫真贊序》雲:「會昌二年,罷太子少傅為白衣居士,寫真香山寺藏經台。」又《初致仕贈留守牛丞相》:「時年七十一。」則樂天七十致仕矣。《致仕詩》雲:「南北東西無所羈,掛冠自在勝分司。探花嘗酒多先到,拜表行香盡不知。炮筍烹魚飽飧後,擁袍枕臂醉眠時。報君一語君應笑,兼亦無心羨保釐。」又《醉中吟》:「一生耽酒客,五度棄官人。」注雲:蘇州、刑侍、河南尹、同州刺史、太子少傅,皆以病免。

  五年,為東都九老會,時年七十四。

  六年,八月,薨東都。贈右僕射,時年七十五。樂天《寄王起李紳詩》雲:「雲予與山南王僕射、淮南李僕射,仕曆五朝,年逾三紀,海內年輩,今唯三人。」故詩雲:「故交海內只三人,二坐岩廊一臥雲。」時會昌六年也。微之卒於大和六年,明年崔元亮卒,會昌二年劉夢得卒,樂天之卒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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