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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當從根本上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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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春雨巢日記》雲:「周縵雲來候,並謁相國,滌師與久談,因蔣益灃被劾有交吳棠查辦之說,遂及吏治。言:『蔣做官,做一衙門,將一衙門經費裁盡。到粵撫任,裁去韶關陋規,形諸奏牘,而別提藩庫每月千五百金、運庫每月千金,作撫署辦公用,反較所裁之費為增。其各屬出息,亦一併嚴禁斷絕,不准收受。在浙,民間虛聲頗好,然其人太不正當。』周問:『丁日昌聞亦精勵為治。』師答曰:『微有其風,而視蔣則中庸多矣,伊如要去盡屬吏飯碗,我亦不依。須知天下人飯碗萬不能無,汝去他一飯碗,他別尋一飯碗,於公事無益,不過百姓吃虧而已。』」 餘按:國藩言固未嘗盡非,然蔣益灃裁陋規而辦公費支用庫帑,不可謂非正當辦法。清代行政經費本無詳細規定,而下級官者糜于承應上級官署之供給者,多不能正式報銷,即正當之辦公經費,亦有不能盡邀核銷者,故多恃陋規為挹注,而官因得以自肥。自此名一立,貪婪之稈,無所不至,直可括盡地皮。且官以之括於吏(吏謂當時衙役,官之爪牙),吏以之括於民,層層剝削,其弊甚大。 然不從制度上根本解決,而徒言撤陋規,則甲方裁而乙又興矣。若謂因「人萬不能無飯碗,去他一飯碗,他別尋一飯碗」,遂置而不問,則豈為治之道哉?大氐彼時官俸過薄,行政經費無適當之規定,不從根本上改革,而枝節從事裁禁,則所謂「於公事無益,不過百姓吃虧」者確為至論。然言治真難,餘備員浙省民政廳長時,主增縣長、警長及其僚屬之俸,並增其行政經費,然實於公反損而無益,於民仍未能輕其負擔也。 蓋文官制度不立而惡習已成,視做官乃其解決生活之無上法門,故雖增俸增費,仍不能滿其欲壑,而所增者彼既視為不足輕重,徒增其合法之收入,是真所謂不過百姓吃虧而已。如各縣員警所長一等之俸,不過百餘元,而其陋規收入可得數倍,自何貪於區區哉?故欲去弊,必究其弊之由來。而良法之行,尚有藉於教化之行,法令之嚴,長官之能以身作則,不然,屬吏陽奉而陰違,既為所蔽,其弊益甚。然即長官以身作則矣,而無明察之才,公平之度,懇摯之情,嚴峻之刑,不制之權,皆不足以矯枉而反正。且如堂高廉遠,不與百姓相接觸則亦不能濟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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