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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幣於公卿


  《左傳·隱公七年》:「初,戎朝于周,發幣於公卿。」杜預注:「朝而發幣於公卿,如今計獻,詣公府卿寺。」孔穎達疏:「晉時,諸州年終,遣會稽之吏,獻物于天子,因令以物詣公府卿寺。」

  按:漢之上計,乃猶清代之戶部核銷,晉猶因於漢。然彼時上計者,或兼以士物獻納於朝廷耶?故杜言然。惟戎之來實非上計,其發幣于公卿蓋相賂耳。昔段祺瑞執政,餘攝教長。後藏班禪喇嘛額爾赫尼來京,猶循藩屬故事,於國務員皆遣其屬致藏宜,如哈達及狐皮、麝香等物,此正發幣於公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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