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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一


  神宗皇帝初召王荊公于金陵,一見奇之,自知制誥進翰林學士。荊公欲變更祖宗法度,行新法,退故老大臣,用新進少年,溫公以為不然,力爭之。神宗用荊公為參知政事,用溫公為樞密副使,溫公以言不從,辭不拜。樞密呂公弼因奏事殿上,謂帝曰:「陛下用司馬為樞密,光以與王安石議論不同力辭,今日必來決去就。」

  時溫公待對,立庭下,帝指之曰:「已來矣。」帝又歎曰:「汲黯在庭,淮南寢謀。」溫公堅求去,帝不得已,乃除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到官逾月,上章曰:

  「臣之不才,最出群臣之下。先見不如呂誨公,直不如範純仁、程顥,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勇決不如範鎮。誨于安石始參政事之時,已言安石為奸邪,謂其必敗亂天下,臣以為安石止於不曉事與狠愎爾,不至如誨所言。今觀安石汲引親黨,盤據要津,擠排異己,占固權寵。常自以己意陰贊陛下內出手詔,以決外庭之事,使天下之威福在己,而謗議悉歸於陛下。臣乃自知先見不如誨遠矣。純仁與顥皆安石素厚,安石拔於庶僚之中,超處清要。純仁與顥睹安石所為,不敢顧私恩廢公議,極言其短。臣與安石南北異鄉,取捨異道,臣接安石素疏,安石待臣素薄,徒以屢嘗同僚之故,私心眷眷,不忍輕絕而顯言之,因循以至今日,是臣不負安石而負陛下甚多,此其不如純仁與顥遠矣。臣承乏兩制,逮事三朝,於國家義則君臣,恩猶骨肉。睹安石專逞其狂愚,使天下生民被荼毒之苦,宗廟社稷有累卵之危,臣畏懦惜身,不早為陛下別白言之。軾與文仲皆疏遠小臣,乃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虎狼之怒,上書對策,指陳其失,隳官獲譴,無所顧慮,此臣不如軾與文仲遠矣。人情誰不貪富貴,戀俸祿,鎮睹安石熒惑陛下,以佞為忠,以忠為佞,以是為非,以非為是,不勝憤懣,抗章極言,因自乞致仕,甘受醜詆,杜門家居。臣顧惜祿位,為妻子計,包羞忍恥,尚居方鎮,此臣不如鎮遠矣。臣聞居其位者必憂其事,食其祿者必任其患,苟或不然,是為竊盜。臣雖無似,嘗受教于君子,不忍以身為竊盜之行。今陛下惟安石之言是信,安石以為賢則賢,以為愚則愚,以為是則是,以為非則非,諂附安石者謂之忠良,攻難安石者謂之讒慝。臣之才識固安石之所愚,臣之議論固安石之所非,今日所言,陛下之所謂讒慝者也,伏望聖恩裁處其罪。若臣罪與範鎮同,則乞依範鎮例致仕,若罪重於鎮,或竄或誅,所不敢逃。」

  帝必欲用公,召知許州,令過闕上殿。方下詔,帝謂監察禦史裡行程顥曰:「朕召司馬光,卿度光來否?」顥對曰:「陛下能用其言,光必來;不能用其言,光必不來。」帝曰:「未論用其言,如光者嘗在左右,人主自可無過。」公果辭召命,乞西京留司禦史台,以修《資治通鑒》。後乞提舉嵩山崇福宮。凡四任,曆十五年。帝取所修《資治通鑒》命經筵讀之,所讀將盡,而進未至,則詔促之。帝因與左丞蒲宗孟論人才,及溫公,帝曰:「如司馬光未論別事,只辭樞密一節,朕自即位以來,惟見此一人。」

  帝之眷禮於公不衰如此。特公以新法不罷,義不可起。元豐官製成,帝曰:「御史大夫非用司馬光不可。」蔡確進曰:「國是方定,願少俟之。」至元豐七年秋,《資治通鑒》書成進禦,時拜公資政殿學士,賜帶如二府品數者;修書官皆遷秩,召范祖禹及公子康為館職。時帝初感微疾,既安,語宰輔曰:「來春建儲,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帝意以謂非二公不可托聖子也。

  至來春三月,未及建儲而帝升遐。神宗知公之深如此。當熙甯初荊公建新法之議,帝惑之。至元豐初,聖心感悟,退荊公不用者七年,欲用公為御史大夫、為東宮師保,蓋將倚以為相也。嗚呼!天下不幸,帝末及用公而崩,此後世所以有朋黨之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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