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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仕官


  明初定制,致仕官居鄉,惟於族內序尊卑如家人禮,于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別席,不得坐於無官者之下。如與異姓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則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答禮。

  庶民以官禮謁見。敢有陵侮者,論如律。不知當時士大夫能循此禮否?在今日,則斷不可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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