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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文節請以諫議大夫入閣


  嘉定初,倪公思以禮部侍郎上疏,乞以諫議大夫隨宰相班奏事,上手答甚寵,且許之。時相疑其為偽,歸咎奏邸報吏妄撰聖旨,杖背而黥之。時山東歸附者眾,荊襄帥臣列強弩射之,使還。慈湖楊公簡手疏其事以白上,謂此非仁術,且失中原心,以少緡錢賂銀台通進司吏繳進,上至以楊公疏宣諭。

  時相以「容臣契勘」複於上,遂止劄下。契勘銀台不應受餘官奏,惟從官可也,仍用治邸吏法治台吏。蓋舊典獨許從官繳奏自銀台入。

  時銀台蓋已不復用典,雖從官亦納劄廟堂。真文忠已居玉堂,終以官非正從,當制有所可否,亦止入劄乞敷奏。楊公急於發上之聰明,故不暇用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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