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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四卦


  《易》六十四卦,而以刑罰之事著於《大象》者凡四焉;《噬嗑》曰「先王以明罰敕法」,《豐》曰「君子以折獄致刑」,《賁》曰「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旅》曰「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噬嗑》、《旅》上卦為《離》,《豐》、《賁》下卦為《離》,離,明也。聖人知刑獄為人司命,故設卦觀象,必以文明為主,而後世付之文法俗使,何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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