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容齋隨筆 | 上頁 下頁
逸詩書


  逸《書》、逸《詩》,雖篇名或存,既亡其辭,則其義不復可考。而孔安國注《尚書》,杜預注《左傳》,必欲強為之說。《書》「汨作」注雲「言其治民之功」,「咎單作《明居》」注雲:「咎單,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左傳》「國了賦轡之柔矣」注雲「義取寬政以安諸侯,若柔轡之禦剛馬」,如此之類。予頃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穎為《書》學諭,講「帝厘下土」數語,曰:「知之為知之,《堯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為不知,《九共》、《槁飫》略之可也。」其說最純明可嘉,林君有《書解》行於世,而不載此語,故為表出之。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