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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輕廢


  典帝故事,有一時廢革遂不可複者。牧守銅魚之制,新除刺史給左魚,到州取州庫右魚合契。周顯德六年,詔以特降制書,何假符契?遂廢之。唐兩省官上事宰臣,送上,四相共坐一榻,各據一隅,謂之押角。晉天福五年,敕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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