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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告命


  唐人重告命,故顏魯公自書告身,今猶有存者。韋述《集賢注記》,記一事尤著,漫載於此:「開元二十三年七月,制加皇子榮王已下官爵,令宰相及朝官工書者,就集賢院寫告身以進,於是宰相張九齡、裴耀卿、李林甫、朝士蕭太師嵩,李尚書暠,崔少保琳、陳黃門希烈,嚴中書挺之,張兵部均,韋太常陟,褚諫議庭誨等十三人,各寫一通,裝縹進內,上大悅,賜三相絹各三百匹,餘官各二百匹。」以《唐書》考之,是時,十三王並授開府儀同三司,詔詣東宮、尚書省,上日百宮集送,有司供帳設樂,悉拜王府官屬,而不書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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