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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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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牌使者
金國每遣使出外,貴者佩金牌,次佩銀牌,俗呼為金牌、銀牌郎君。北人以為契丹時如此,牌上若篆字六七,或雲阿骨打花押也。殊不知此本中國之制,五代以來,庶事草創,凡乘置奉使於外,但給樞密院牒。國朝太平興國三年,因李飛雄矯乘馬,詐稱使者,欲作亂,既捕誅之,乃詔自今乘驛者,皆給銀牌,國史雲始復舊制,然則非起於虜也。端拱二年複詔:「先是馳驛使臣給篆書銀牌,自今宜罷之,複給樞密院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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