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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井》之《九三》,《小象傳》曰:「求王明。」

  刑公解雲:「君子之于君,以不求求之;其於民,以不取取之。」

  福按:

  此言可以占荊公心術出處之概矣。公在翰林,每拜官,必再三辭,自入政府,遂不復辭。凡諫不聽,輒乞罷以要君。此用退而為進,以不求求之意也。是二者,老聃、孫武權謀取予之術,豈《易》之道哉!

  王伯厚以為文義精妙,諸儒所不及,不之察矣。且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明王在上,己安得而不求之哉?況經文自有求字,何必為此矯揉之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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