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青溪暇筆 | 上頁 下頁
三二


  陳襄上神宗《論人君在知道得賢疏》,其中有雲:漢興,有楊雄者,可為法度之臣矣,而無可致之君。唐太宗有為之主也。而房、杜之徒,不足以言禮樂。

  福按:房、杜固非禮樂之臣,然相業善於他人者亦已多矣,而楊雄豈可以當法度之臣歟!襄蓋徒為之所炫耳,未能稽其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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