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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淮西碑事不同


  韓文公《平淮西碑》,當時謂事不實,命斫去之,敕段文昌別撰。舊史文公傳行狀神道碑、及新史《吳元濟傳》,皆謂李愬妻唐安公主女也,碑辭多歸裴度功,而愬特以入蔡居第一,故其妻出入禁中。訴碑不實,遂斫去別撰。而李商隱《讀韓碑》詩,亦有「讒之天子言其私」之句,然而羅隱有說石孝忠推碑殺吏之事甚悉。

  丁用晦《芝田錄》又曰:無和中,有還卒推倒平淮西碑,帝怒,命縛來,「朕自斫殺之」。囚至曰:「碑中只言裴度功,不述李愬力,微臣是以不平。」上命放罪,敕段文昌別撰。與羅說同。

  餘謂推碑之事顯,而訴碑之事幽,何國史等乃遺其顯明,而錄其幽隱不可知者耶?況殺吏以致帝問,且賜孝忠烈士號,當時豈有不知?無乃執筆者謂婦言為私,而卒論近公,故顛倒去取,以為韓公諱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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