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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富韓公之薨也,訃聞,神宗對輔臣甚悼惜之,且曰:「富某平生強項,今死矣,志其墓者亦必一強項之人也,卿等試揣之。」已而自曰:「方今強項者莫如韓維,必維為之矣。」

  時持國方知汝州,而其弟玉汝丞相以同知樞密院預奏事,具聞此語,汗流浹背。於是,亟遣介走報持國於汝州曰:「雖其家以是相囑,慎勿許之,不然且獲罪。」

  先是,書未到,富氏果以墓誌事囑持國,既諾之矣。乃複書曰:「吾平生受富公厚恩,常恨未有以報,今其家見托,義無以辭。且業已許之,不可食言,雖因此獲罪所甘心也。」卒為之。

  初,持國年幾四十猶未出仕,會富公鎮並門,以帥幙辟之,遂起。其相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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