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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國朝之制:食邑滿萬戶乃封國公,惟見任宰相與官為三公者,則通計實封,滿萬便封國公。杜正獻公既致仕,因郊祀當加恩,而食邑未滿萬戶,特詔封祁國公,蓋異禮也。

  其後遺表有曰:「非萬戶而忝賜履之封,自三少而席司成之重。」蓋謂是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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