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卻掃編 | 上頁 下頁
三一


  祖宗時,凡官僕射及使相以上領州府則稱「判」。

  元符末,章僕射罷相,以特進守越州,止稱「知」,蓋謫也。宣和中,餘太宰深以少傅、節度使守福州,複稱「知」。

  靖康初,白太宰時中守壽春府、李太宰邦彥守鄧州,始複故事稱「判」。

  建炎中,呂僕射顧浩以使相守池、守潭、守臨安,皆稱「知」,趙丞相鼎官本特進再罷相,初以節度使守紹興,後改本官守泉,皆稱「知」。近歲孟郡王忠厚以使相守鎮江亦稱「知」,後改婺州。會高開府世則亦守溫州,稱「判」,而孟亦改判婺州雲。國朝翰林學士多以知制誥久次而稱,以職聞者為之。

  劉原甫居外制最久,既譽望高一時,故士論鹹以為宜充此選,而劉亦雅自負,以為當得之。然久柅不得進,逮出典兩郡,還朝,複居舊職且十年矣,終不用。久之,複請外補,於是以翰林侍讀學士知永興軍,頗怏怏,不自得。一日,顧官屬曰:「諸君聞殿前,揮使郝質乎?已拜翰林學士矣。」或以為疑者,徐笑曰:「以今日之事准之,固當如此耳。」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