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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宗聖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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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陵天縱睿聖,英武果斷,古今之所鮮儷。聖政彰彰者,備載金匱玉牒之書,嘗得以竊窺之矣。其或一時史臣有所避忌,採訪遺落,失于紀載者,不一而足。茲以先世見聞,及當時諸公之所記錄數事,謹書於此。庶乎美盛德之形容,備良史之採錄雲。 帝嘗禁諸司官非時會合,以其族談不修職業故也。李安國為郎官,一日,有薦術士至,部中同省,因會集言命。翼日,御批問故,同省窘甚,鹹欲飾辭自解。安國獨曰:「以實告,其過小;為欺,其罪大。」因援魯肅簡市飲故事,引咎以聞,同省從之。既而事寢不行,越三日,李遂除吏部侍郎。 李處全嘗論匠監韓玉,玉乃廟堂客也。凡三疏。而玉亦以處全請托私書為言。上既重違台論,且以忌器,遂令玉補外,既而與祠。而玉留北闕,作書投匭,訴匠簿張權譖己。密院不敢納,遂潛入關,伏闕投之。上就書批雲:「韓玉曾任卿監,理當靖共,乃敢伏闕,妄有陳訴,鼓惑眾聽,漸不可長,可送潭州居住。」 女真使烏林答天錫到闕,要上降榻問金主起居。贍軍酒官丁逢上書乞斬之,即日引對,遂極論前侍禦李處全及故諫議大夫單時貪污事。即與改命入官,升擢差遣。 舊法,未經任人,不許堂差。時相欲示私恩,則取部闕而堂除之。上知其故,遂令根刷姓名進呈。降旨雲:「宰執當守法度,以正百官。梁克家違戾差過員數最多,候服闋日落職;曾懷可降觀文殿學士。 丁婁明之子,常任明州倅。以舊學之故,力附曾覿。其後,魏王出判明州,尤昵近之。既而入奏,與之求貼職。上批答雲:「朕於吾子無所愛。第爵祿天下之公器,不可私也。」未幾,台臣論罷之。 程泰之以天官兼經筵,進講《禹貢》,闕文疑義,疏說甚詳,且多引外國幽奧地理。上頗厭之,宣諭宰執雲:「《六經》斷簡,闕疑可也,何必強為之說?且地理既非親歷,雖聖賢有所不知,朕殊不曉其說。想其治銓曹亦如此也。」既而補外。 庚子九月,上宣諭宰執雲:「已指揮閤门,令今後常朝,宰臣免宣名,他朝會則否。」且雲:「朕記得老蘇議論,贊儀之臣,呼名如胥吏,非禮貌之意也。」 上一日與宰執言:「伯圭不甚教子,各使之治生,何以為清白之傳?且其下尚有三弟,若皆作郡,則近地州郡皆自家占了,何以用人?莫若以高爵厚祿,使之就閑可也。」趙丞相贊曰:「凡好事,古所難者,盡出陛下之意,臣等略無萬一可以補助。」後秀邸諸子弟,悉歸班焉。 辛醜六月,臨安士人以不預補試,群詣台諫宅陳詞。台諫畏其勢,以好語諭之。是夜,集吏部侍郎鄭丙之門,詬罵無禮。或疑京尹王宣子怒丙,激使然也。鄭遂徙家避之。次日入奏,待罪乞去。上已密知其故,遂批出:「鄭丙無罪可待。令臨安府將為首作鬧人重作行遣。」既而宣子頗回護之,上怒雲:「設使鄭丙容私,自當訟之朝廷,安可無禮如此。若不得為首人,王佐亦當坐罪。」且令宰執宣諭。宣子越一日奏,勘到作鬧士人府學生員丁如植為首,其次許鬥權、羅鼒。御批並編管鄰州,如植仍杖八十科斷。 嘗秋旱,上問執政:「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合用牲否?」周益公奏:「止用酒脯、幣帛。」上曰:「《雲漢》詩雲:『靡神不舉,靡愛斯牲。』則是合用牲矣。可更與禮官等考訂之。」 淳熙九年,明堂大禮,以曾覿為鹵簿使,李彥穎頓遞使。習儀之際,曾以李為參預,漫爾遜之居前。李以五使有序,毅然不敢當者久之。在列悉以顧忌,皆不敢有所決擇。太常寺禮直官某人者,忽進曰:「參政、宰執也,觀瞻所系,開府之遜良是。」徑揖李以前。時曾方有盛眷,翌日入愬其事。上默然久之曰:「朕幾誤矣!」即日批出:「李彥穎改充鹵簿使,伯圭充頓遞使,禮直官某人,特轉一官。」其改過不吝,蓋如此雲。 淳熙中,張說頗用事,為都承旨。一日,奏欲置酒延眾侍從。上許之,且曰:「當致酒肴為汝助。」說拜謝。退而約客,客至期畢集,獨兵部侍郎陳良祐不至,說殊不平。已而,中使以上樽珍膳至,說為表謝,因附奏:「臣嘗奉旨而後敢集客,陳良祐獨不至,是違聖意也。」既奏,上忽顧小黃門言:「張說會未散否?」對曰:「彼既取旨召客,當必蔔夜。」乃命再賜。說大喜,複附奏:「臣再三速良祐,迄不肯來。」夜漏將止,忽報中批陳良祐除諫議大夫。坐客方盡歡,聞之,憮然而罷。其用人也又如此。 上聖孝出於天性。居高宗喪,百日後,尚食進素膳,毀瘠特甚。吳夫人者,潛邸舊人也,屢以過損為言,上堅不從。一日,密諭尚食內侍雲:「官家食素多時,甚覺清瘦,汝輩可自作商量。」於是密令苑中,以雞汁等雜之素饌中以進。上食之覺異,詢所以然。內侍恐甚,以實告。上大怒,即欲見之施行。皇太后聞之,亟過宮力解之。乃出吳夫人于外,內侍等罷職有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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