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清代野記
|
上頁
下頁
戕官類記
同治庚午,予在揚州,聞丹徒嚴某官浙江嵊縣知縣,忽為署中剃髮匠所戕,並殺其幼女及女之乳母,取縣印出,跳舞狂歌於市,似有神經病者。旋獲之,按律治罪。是年,山東青州知府某亦被戕。青州有城守參將,一兵以技勇、資格皆應拔補馬糧,忽為人以賄得,大怒,思得參將而甘心焉。
乃於朔日之夜,伏於武廟神座下待之,以參將是日必來拈香也。及黎明,見有一三品頂戴者跪拜神前,突出刺之而斃。諦視,乃知府,非參將也。須臾參將至,乃執而置諸法。至庚午秋,又有張文祥刺馬新貽事。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