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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類3


  ◎鐵搭

  鐵搭,農具也,其以耕墾。狀如釘耙而齒較闊,四齒或六齒,柄長四尺,舉此劚地,可代牛犁。

  ◎戽鬥

  戽鬥為挹水之器,用制用笆斗,兩邊各系雙緶,兩人對立掣之,引水上岸以溉田。

  ◎連枷

  連枷為打稻之器,其制用木條或厚毛竹,束成平板,闊約四寸,長約三尺,以長木為柄,柄端造為擐軸,舉而轉之,撲禾於地,使穀脫落而收取之。

  ◎磟碡

  磟碡,農具也,一作<石鹿>碡,亦作碌碡。以石為圓筒形,中貫以軸,外施木匡,曳行而轉壓之,以平場圃,亦以輾禾麥。南方以木為之,長橢圓形而有觚棱。其圓筒形者,則謂之輥軸。

  ◎海青輾

  海青輾,農具也,以石為輥軸,軋轢穀粒者。築平圓形之台,輥軸壓於檯面,繞中心之柱以旋轉,或用人力,或用牲畜之力。因其盤旋疾速,故曰海青,謂如鷙鳥之海東青也。

  ◎水碓

  水碓,藉水力舂米之器也。以轉輪二具,同在一軸,輪藉水力旋轉,輪上有齒,撥動碓尾,一起一落,即能舂米,我國近水之地多用之。乾隆時,大興舒鐵雲孝廉位嘗以詩詠之,詩雲:

  「不見杵臼,但聞波濤。雙輪調水,孤亭誅茆。為其逸者忘其勞,中有萬斛珍珠槽。我從溪邊揚短舲,涓涓軋軋清可聽。杵聲細作水聲遠。惟見兩岸青山青。籲嗟乎,種一頃田食無粟,擁百城書住無屋。賃廡而舂計則迂,帶經而鋤良所欲。誠不如桔橰之俯仰,屏風之屈曲,徑須結廬傍溪宿。豐年玉,荒年谷,以車代畊水代足,夢回已是黃粱熟。」

  ◎踏碓

  踏碓,舂米碓之用足踏者。

  ◎鳴榔

  鳴榔,亦作桹榔,為船後橫木之近舵者。漁人擇水深魚潛處,引舟環聚,各以二椎擊榔,聲如擊鼓,魚聞之,皆伏不動。江西饒州等處,皆用此法以取魚。

  ◎泥鰻

  泥鰻為海濱泥行之器,以板為之,人坐其中,一腳在外,推之以腳。一推,行可數丈,而不陷於泥。浙江之杭州、溫州、定海等處,每用之以捕魚。《史記》「泥行乘橇」注:「橇形如船而短小,兩頭微起,人曲一腳,泥上擿進,用拾泥上之物。」疑即橇之俗名也。

  ◎度量衡

  度量衡發明于黃市,沿及後世,法軌淆亂,歷代雖以關係民之法守,嘗注意改正,仍未畫一。世祖、聖祖、高宗亦屢飭修定,而各省自為風氣,名是實非,鹹未遵守。至於晚近,棼亂愈甚。茲就商業上及習慣上所沿用者略言之。

  尺 舊制,以累黍定分寸之率,橫累一黍為一分,十黍為一寸,曰橫黍尺。(古尺。)直累一黍為一分,十黍為一寸,曰縱黍尺,(今尺。)工部營造尺,即縱黍尺也,合英尺一尺零一分七厘三毫二絲二忽,頒之各省,俾人民遵用。而人民輾轉增減,各地歧異,種類紛如。美人維廉姆居我國久,嘗著一書,所載我國之尺,凡八十四種,極長者合英尺十六寸又百分之八十五,(百分之八十五者謂以一寸平均分為百分,而於百分中得其八十五也,下仿此。)極短者合英尺十一寸又百分之十四。紊亂已甚,誠各國所無者也。(中外通商用海關尺,合英尺一尺二寸又十分之一。)

  升鬥斛 舊制,以寸法定容積之率,升方積三十一寸六百分,斗方積三百一十六寸,斛方積一千五百八十寸,兩斛為石,容積三千一百六十寸。此在商業上,多用之于農產物,然慣用之容積,概不能如上所定。據日本人之所調查,則謂北部之一升,三倍於南部。(實則南部與南部,升鬥斛之大小,亦隨地而異。)故我國之以秤代量者,往往而有之。

  秤與平 貨物率用秤,金銀則用平。舊制,以寸法定輕重之率,然部置權衡,既皆視為具文,而各省商業地所使用者,亦皆任意高低。秤二種。一種秤端有鉤,分大秤、小秤。此種秤,用之買入者為多,分兩放大。一種秤端有盤,或銅盤,或藤盤,此種秤,用之賣出者為多,分兩減小。(各國通商用洋例秤。)平一,曰天平,以庫平為較准,然部庫平與各省庫平已難脗合,餘則有九九平、九八平、九七平、九六平等。(中外通商用海關平。)

  度量衡之不畫一若此,一切貿易受損害者至巨。光緒丁未三月初三日,德宗洞察其弊,詔農工商部會同度未部考定之。農工商部嘗擬定畫一制度,詳細繪圖列表,及推行章程奏陳,然迄未實行也。

  度量衡之所在殊異,百里不同。有徧遊裡下河者,至海晏,見市售蠶豆,每升錢六十文,至曲塘,則二百有奇,頗異之。問其實,則此之升鬥,較之彼三倍有餘。有某者,以知府駐甘肅蘭州轉運。初任事時,第一次運畢,有報告者,每驢運六升,大叱其人,謂何相欺之甚。其人詳告,始知六升已一石有餘矣。

  ◎西康度量衡

  西康度量衡,各土司、呼圖克圖、野番自為製造,彼此不同,丈尺一端,工商俱無之。買賣氆氌之類,則以兩手左右伸而度之。呢絨布疋,以方為計,亦不用度。

  番人無升有鬥,鬥稱為克,十百千萬,皆以克為數。又有批,或二十批為一克,或三十批或四十批為一克各處不同。而稱批克之名亦異,番稱曰架碼,大小不等。番稱一斤,為漢二三斤。又有稱一斤為漢十兩者。(如乍了是。)若戥則曰索拉,所衡重輕,亦與漢異。若衡金銀,則以三錢二分一元之盧比相衡。

  盧比有鑄成半圓者,重一錢六分,又有八分一起,番人皆以為稱碼焉。宣統己酉,邊務大臣趙爾豐始由川省購工部尺,由打箭爐造升鬥,每鬥盛米三十斤,並制庫平稱,運出關外,發給各處,令番人照制使用,其長短多寡輕重,至是而西康之度量衡乃統一。

  ◎天平

  天平,衡器也,其制以輕而堅之金屬杆,兩端懸小盤,杆之中點支於柱上,杆與柱相倚著處為堅銳之棱,使杆易於傾側擺動,靈活無礙。用時以一盤盛物。一盤置砝碼。其砝碼之重量,巨細不一。若所置砝碼與物之重量相等,則天平之杆適平,可查盤內砝碼之重量,以知物之重量。若其杆傾倒不平,可加減砝碼至適平而止。凡衡金銀寶物及藥品皆用之。

  ◎砝碼

  砝碼,本作法馬,天平衡物所用。衡物時以一盤置物,一盤置砝碼以准之。使天平之橫杆,平而不側,即可由砝碼之重量,而知所權物之重量。常以銅鉛等製成小塊,每塊重量,自一錢、二錢、五錢、一兩至數兩均備,以便隨時加減。精密之天平,其砝碼分至極細,厘毫小數均備。此等小數之砝碼,概以白金片為之。砝碼上均刻有數位,以記其重量。

  ◎磅秤

  英國衡器,以磅計數,故曰磅秤。我國稅閞及商埠之店肆,亦多用以權重物。其制,有載物台座,一端有杆,與座下之挺子相連,杆懸秤錘,藉知物之重量。

  ◎戥秤

  戥秤,一作戥子,亦名等子,所以權金珠、藥物分厘小數之衡器也。

  ◎漕平

  漕平,衡名,江南、浙江諸省所通用之平也,用以徵收漕銀故名。每兩約合庫平九錢八分。

  ◎湘平

  湖平,湖南湘潭縣所用之平也,每兩約合庫平八錢一分一厘七毫。湘潭商務殷盛,汽船常往還漢口,咸豐以來,將卒多湘人,營中衡銀之平,皆為湘平,故推行於湖南全省及長江流域之大商埠。

  ◎以鍋勺代秤鬥手指代尺度

  蒙古向無權度,以鍋勺代秤鬥,以手指代尺度。其論分兩整件之物,則視物體之大小,彼此認可,即可交易。其論長短者,則展兩手以引量之。若體質較小之物,則以手指量之。

  ◎工部尺

  光緒某年修會典館時,校內務府尺,長於工部尺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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