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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類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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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忠襄祈雨 光緒丁醜春,曾忠襄公國荃撫山西,時大旱,八月至二月不雨。前督某懼生變,稱疾引去。忠襄之官,徒步祈雨,逾月不應。麥枯,豆不可種,民餓死者百萬計,忠襄憂甚。三月乙丑,下令城中,官自知縣以上,紳自廩生以上,皆集玉皇閣祈雨。 旦日眾至,則闔門積薪草火藥於庭,忠襄為文告天曰:「天地生人,使其立極,無人則天地亦虛。今山西之民將盡,而天不赦,誠吏不良,所由致譴。更三日不雨,事無可為,請皆自焚,以塞殃咎,庶回天怒,蘇此殘黎。」 祝已,與眾跪薪上,兩日夜不食飲不眠。戊辰旦初,日將出,油雲敷舒。眾方瞻候,見雲際神龍蜿蜒,鱗鬣隱現,灼若電光,龍尾黑雲如帶。方共驚愕,雲漸合,日漸晻雷雨 隱遠空。須臾,大雨滂沱,至己巳乃止。民大歡,焚香鼓吹,迎忠襄歸。 ◎月忌 月忌為初五、十四、二十三,世俗相沿久矣,有「初五、十四、二十三,太上老君不煉丹」之諺。術家謂為廉貞獨火,故以為忌。其說不經,實為洛書九宮數耳。宮數起於一,初一一宮,初二二宮,初三三宮初四四宮,初五則入中宮。中宮為星位之極,專制時代以為至尊之地,臣民所當避忌,故曰月忌。初六六宮,初七七宮,初八八宮,初九九宮,而宮數盡。至初十,複至一宮。迴圈數之,十四日又入中宮,二十三日又入中宮,是以初五、十四、二十三為月忌,非有所謂不祥者在也。 ◎移居上任之忌 官吏上任及人民移家,每忌正、五、九月。蓋亦以專制時代,視此數月當至尊之位,人臣宜避耳,非有所謂不祥也。 ◎都人忌罵 都人忌罵,輿夫走卒之酬對,亦絕少江南惡口吻。而于辱及祖宗父母之謾辭,尤深惡而痛嫉之苟有犯者,立攘臂與鬥,甚且白刃相加,決諸生死。京東諸郡縣如之。 ◎都人忌言龜兔 京師忌諱,莫如「龜」「兔」二字。然其土著,亦以此類為多。嘗有人定梨園花榜,一鬚生以李龜年相喻。翌日,鬚生覓定榜者而毆之。又有在鄉會場中,以試帖詩用「兔魄」二字,致遭擯棄者。 ◎都門各衙署之禁忌 都門各衙署,舊有小禁忌。內閣大堂有泥硯一方,相傳為嚴嵩物,胥役人等搬弄無妨,惟官僚切忌入手。新到閣者,前輩輒申誡焉。翰林院衙門,大門外有壘培,高不踰尋,環柵以衛之,置隸以守之。相傳中有土彈,形如卵,能自為增減,適符闔署史公之數。或損壞其一,則謂必有一史公赴天上修文之召者。 又有井名劉井,新到館之庶常,或俛而照影,則謂必無留館之望。刑部衙門有「順天無縫,直隸不直」之說。順天司中門終年扃閉,司務廳日必以紙黏之,如稍漏縫,則謂印稿必獲處分。直隸司向不設公座,設則必興大獄。又刑部大堂為白雲亭,亭前影壁有一方孔,每早晚司務必躬自掃除之,則謂其中或留纖芥,必不利於堂官。又刑部當月司員,監筦堂司各印,印各緘□,相戒不得啟視,否則謂必有監犯病斃。 ◎忌門 甯古塔人有疾病,輒以草一束懸於門,曰忌門。雖戚友省視,僅於門外問安,不入門也。 ◎鄉試忌出大學題 浙江鄉試,例不出《大學》題,謂其不利也。廣東亦然。或有犯者,非貢院被火,則主司有禍,而尤忌聖經一章。 ◎蘭人忌食鴿 蘭州多鴿,盈城皆是也,常飛入糧食肆啄米麥,肆主輒聽之。蓋蘭人不食鴿,謂食之必有災。 ◎鱉為老爺 南昌人畏黿與鱉,呼之為老爺。南康府附近有老爺廟,所祀為黿老爺。相傳明太祖與陳友諒戰時,曾救禦舟出險。贛人祀之甚虔,且相戒不食黿鱉,恐犯老爺之怒也。 ◎新婦忌入人家 江甯之新嫁娘,非于一月以後不能入人家,如或誤犯,必責令齋百怪以祓除不祥。齋百怪者,須備香燭、紙馬、牲牢、酒醴以往,且必男著女衣,女著男衣,夫婦雙雙頂禮,齋畢偕歸。 ◎鄂婦姙忌 湖北婦人姙子,避忌最甚。有所謂換胎者,言所見之物入其腹中,換去其本來之胎也。故婦人姙子,凡房中所有人物畫像,藏之棄之,或以針刺其目,雲其目破即不為患矣。有一婦臥室懸一美女像,及生子,厥狀肖焉。美女屈右臂,伸三指作指物狀,此子亦屈右臂伸三指,終身如此。 又一婦偶觀優,及生子,頭上有肉隆起,如戴高冠,兩耳旁各有肉一片下垂,如以巾羃之者然。因憶觀優時,有優人之冠如是,為其換胎矣。其地每有遊僧擔荷衣裝,乞食村落,擔上有彌勒像,此尤為所忌,孕婦見之,謂生子必肖彌勒像矣。故此僧所至,村人輒噪而逐之。 孕婦或不及避,猝與相遇,必坐於地,自解其履,以左履換至右足,右履換至左足。此僧亦必將所荷之擔,從右肩換至左肩,從左肩換至右肩,如此相持。及人眾鹹集,逐此僧去,乃得無事。 ◎驅賊神 鄞縣居民遇竊盜之後,必有驅賊神之舉。驅賊神者,乃紮一草人,置於被竊之室中,焚香化楮而祭之。祭畢,一人持竹板,一人持草人。持竹板者厲聲問曰:「汝在此何為?」持草人者曰:「無所事事,以迷途誤至此耳,姑恕我初犯乎?」持竹板者曰:「姑饒汝,去否?」持草人者曰:「去,惟不知道路,奈何?」持竹板者曰:「既不知道路,待我送汝去。」 遂迫持草人者前行,己則持竹板隨之,且行且問曰:「出去否?」持草人者答如前。凡穿門過戶,必一一問答。既出大門,持草人者即放步狂奔,持竹板者尾之急追。追至廁所,持草人者急以草人拋廁中,始返室大呼曰:「賊神去矣。」 ◎目顫黏麥草 王氏婦偶於右目黏一麥草,或駭而問之,則曰:「右目肉顫,則將得殃。我頃右目顫,故為此以厭勝也。」 ◎泰山石敢當 石敢當,立石於裡巷之口以禁壓不祥者也。此三字,始見於漢史遊《急就篇》。顏師古曰:「敢當,言所當無敵也。」顏謂《急就》之例,首陳諸姓,其名字或是新構義理,非實相配屬,真有其人。是石敢當雲者,亦虛構二字,與石姓相配成文耳。後人乃鐫諸石,為禁壓之用。 宋慶曆中,張緯宰莆田,再新縣治,得一石銘,其文曰:「石敢當,鎮百鬼,厭災殃。官吏福,百姓康。風教盛,禮樂張。唐大曆五年,縣令鄭押字記。」後有加「泰山」二字於上者,曰泰山石敢當。 ◎姜太公在此 乾隆時,江浙間之烹豚魚也,皆和以醬。當三伏時,有自製之者,取其便也。制時,必書「姜太公在此」五字於門,為壓勝之具。或問袁子才曰:「何義?」袁笑曰:「此太公不善將兵而善將醬,蓋戲語耳。」 然顏師古《急就章》雲:「醬者,百味之將帥,醬領百味而行。」久之而門窗皆有此五字,且有加「百無禁忌」四字者,不專在制醬時矣。 ◎一善 某家有門,適對鄰樹,術者謂為不祥,議伐之,而鄰不允。有人教以用紅柬書「一善」二字,冬至日於門上對樹貼之者,謂樹可自此而萎也。 ◎懸鏡 人家之門有與鄰樹或其它之高建築物相對者,輒懸鏡以壓之。 ◎排衙大吉 地方衙門通例,凡遇不吉之事,如驗屍、監斬等類,官回衙時,必先行排衙之舉。臬司之排衙也,在大堂降輿,即升坐暖閣,執事者站立兩旁。維時正門掩閉,僅啟左右角門,堂上起鼓三通,差役手持水火棍,分作兩班,向左右角門魚貫而出,旋即疾趨而入。鼓聲愈急,差役益竭力賓士,至堂上轉旋,複馳下堂去。再出角門,疾趨而入。如是者三,乃一律向案前半跪。差役首領口中朗誦「欽命某某等處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為某事排衙大吉」。 誦時,每二字作一小斷續,累累然如貫珠。複白雲:「稟大人,公事已畢。」於是起鼓傳點退堂,官即返身入內,而爆竹聲大起。州縣各官亦複類是。且此舉自升堂以至退堂,官端坐不動,不發一言也。排衙,一曰排堂。 ◎炮之賞罰 八旗各軍之出征也,必攜帶大小各炮以隨,如龍子母、威遠、靖遠、紅衣等者,一一皆備。至駐軍之地,克日攻城,或擊陣,必於前一夕出各炮於帳前,陳牲酹酒,軍主親詣三揖以釁之。明日獲勝,則披紅鼓吹迎之歸,隨拜折奏請賞給神威將軍、神威無敵大將軍、天佑助威將軍、天佑助威大將軍、武成永固大將軍諸封號。敗則牽之以回營,每炮棍責一百或八十,多至八百一千。即諸炮受封後,再出戰敗,杖責亦如前。 ◎杖鐘 乾隆某年,車駕南巡至松江,辦差官吏欲運方塔下大鐘以至杭州行宮。行至石橋,不能過,乃命杖此鐘二百,棄之寺後。 ◎易字宜雨 光緒時,高州大旱,民咎地方官吏姓名之不能致雨。蓋守高州者楊子晴太守霽,以為晴霽皆不雨之義也。鎮道縣諸官姓名,又多晴霽不雨之意。諸官以名不易更,相率易其字為宜雨之意,以冀甘霖立沛。楊性最倔強,顧以眾怒難犯,乃易子晴為子和。 ◎娼家魘術 娼家魘術,在在有之。北方妓家必供白眉神,又名祅神,朝夕禱之。至朔望,則用手帕蒙神首,刺神面,視子弟奸猾者,佯怒之,撒帕著子弟面,將墜於地,令拾之,則悅而無他意矣。 ◎木匠厭勝 凡雇匠築室者,必厚遇之,禮貌必優厚,飲食必豐腆。否則將為所暗算,恐其有厭勝之術也。 ◎吳錫孺衣冠拜火 宜興吳錫孺司李晉剡所居之巷失火,時已夜闌,將延燒其宅。吳起視從容,還內,取朝衣冠帶,整束而出,於光焰燭天中鞠躬四頓首焉。 ◎塞某散晦氣 侍郎塞某性拘忌,每遇人談有死喪二字,必作噴嚏以啐散之。出行遇柩,即往戚友家解衣帽,撲散數次,以為將晦氣散於他人之家,與己無與矣。 ◎大人高升 某將軍過盛京,副都統某為設燕,酒半,將上燒烤。依故事,管廚人帶大帽,手擎託盤,盛燒豬至將軍前,行半跪禮,已而置盤高呼曰:「大人高升。」即持刀砍豬頭使落。將軍惡之,大怒,推翻筵席而起,酒饌碗碟一時迸碎,賓主盡失色,將軍遂拂衣登轎去。 ◎撤城發科 曾文正駐軍祁門,議撤城之半為碉,以資守禦,輿情不協,文正批其牘曰:「撤盡東南城,永遠發科名。西北留一截,科名永不絕。」眾乃翕然。劉霞仙與人書,嘗譏曾伯涵(文正原字。)銳志功名,意氣自豪。文正為人作墓銘,亦喜道人家科第事。如科名賡續等語,常見之於文字中。為其子侄命名,亦以「甲科鼎盛」四字排列。而其弟忠襄公統領安慶全軍,猶稟請銷差回籍應試也。 ◎繼祿求免天墜 光緒乙巳夏,有言六月十九日天將下墜者。語聞于內務府大臣繼祿,繼憂之。六月初,即分送傳單雲,屆時速念《高王經》,庶免斯厄,否則人類必絕。十六日,繼告誡家人,令悉茹素,更延僧道至邸,晝夜誦經,謂為眾生解免災難,已而叩首無算。及過期無恙,猶自謂善禱所致也。 ◎諏吉登臺 譚鑫培每歲新正演劇,必諏吉日登臺,且必先演《定軍山》一劇。以他劇皆由左出場,(謂之上場門。)獨此劇由右出場,右為東方,主生氣者也。所飾戲中之黃忠,又著絳甲,色近紅,北方以紅為祥,故歲首必演此劇。 ◎打天齋 萍鄉居民設偶有皮膚之病,如跌打,如損傷,如腫痛,如糜爛,以及種種之關於外科者,若至旬日不愈,即請親朋提一筐,背一袋,沿戶乞米粒,多者一升,少者一碟一甌不等,此外線香若干,視貧富以分多寡。 如是者多日,積至米粒三四擔,以至十餘擔,即以其半或三分之二磨粉,製成湯圓,置之鍋中,稍煮至半生半熟時,藏於竹具,擇壯有力者數人,立於屋上,向四面拋擲,附近之男女群來搶拾,謂之搶天齋。擲完,一哄而散,謂病者從此可慶再生矣。當搶拾時,如精神疲倦者,不敢插身人叢中,則所得甚少,其數不滿二五以上,必又存而拋棄之,謂得之反足以招病,稱之曰打天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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