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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友類16


  ◎高宗友愛和果二王

  高宗友愛和、果二王,賦詩飲酒,陪宴無虛日,然不使干預政事,和少時驕抗,恒優容之。嘗命監試八旗子弟於正大光明殿,日已晡,上未退朝,和請上退食內宮,恤臣僚也。後以齋宮為更衣殿,不復駐蹕。

  ◎馬嶰谷愛兄弟如一體

  祁門馬曰管,字嶰穀,家揚州。兄曰楚,出後世父,嫡母洪恭人出。弟曰璐,與嶰穀同母,皆陳恭人出。嶰穀至性過人,受經後,嘗據案靜坐,矻然若老儒。說經岳嶽,不可撼,難兄穉弟,考校文藝,評隲史傳,旁逮金石文字,自相師友。後雖授室,風雪淒其,未嘗不抵足聯牀,恒曰:「吾三人如一體,不能暫分也。」

  ◎施舊山兄弟相愛

  施謨,號舊山,嘉興人。出嗣于錢塘謝氏,為之治生產。尋歸禾,兄弟故相愛,往依之。一日,告其兄曰:「二兄以勞苦農務致畜聚,而弟顧閒居,坐享其逸,不忍。向在謝氏,與杭人習,當就彼謀營,以冀自拔。」二兄慨然,各贈以金。量受其半。

  遂之杭州,賃屋以居,稍積貲,歸金英兄。兄拂然曰:「弟乃以我為非人耶?」曰:「非也,人事消長不可知,萬一蹉跌,欲更貸兄金,兄詎不可複見與耶?且與為耗散而重困,孰若得子而歸母。由此以思,金之歸,弟之福,兄之所樂也。」二兄曰:「善。」自是家于杭。後二兄相繼歿,歸為經紀其喪,撫遺孤,俾成立。

  ◎臧和貴事兄

  武進臧和貴處士,名禮堂,與其伯兄名庸字用中者,並以博學聞于時。有兄弟四人,敦友愛,少師事伯兄,敬愛彌加,然有過,輒規誡無隱。仲兄嗜博,諫不聽,則日追隨之,並約至父墓立誓,弗再犯乃已。

  伯應京兆試,聞仲蕩產,致家累不支,寓書切責,辭頗激,連陳二書。和貴曆引經史往跡以勸之,累累數千言,伯因而感釋。至其為季弟謀安全者,亦無微不至也。

  ◎蔡居拙事兄

  蔡居拙,句容人。性癡騃,與兄同居,家僅有田可耕耳。兄力田。居拙服賈,致產數萬金。當始為賈時,人多笑之,曰:「是癡騃耳。黠者猶多折閱,況彼耶?」

  然居拙廢貯鬵,財奇贏,多出意外,倍於能心計者所得遠甚。兄與析產,乃不言此數萬金者為己有,以十之九推與兄,曰:「吾兄有六子,累滋重,吾僅一子,無用多金為也。」築屋數十間,僅取其一,餘悉以歸兄。

  ◎阮世恩祈死代兄

  阮世恩,字聿修,桐城人。兄世忠,為學官弟子。友愛無間,一人以事出,則終日彷徨不甯,夜常同榻而臥,有疾病,則親視湯藥,未嘗頃刻離。世忠讀書佛寺,忽嘔血,世恩時以為憂。乾隆丁卯春,世忠自為棺,而世恩監匠者髹漆其上。

  匠言兄死當在七八月,世恩即慘愴悲懷,自以二子小伯曉日皆成人,而兄僅一子無母,且幼未授室,願以身代。禱於上下神祗,凡刺血書詞十七紙,而世恩是年遂得疾。踰年,世忠病甚,醫多言不治。世恩與同榻臥,而使其二子更迭候夜,且複禱如前,又刺血書詞十七紙。世忠尋愈,而世恩遂以是年七月初四日卒。

  ◎蒲宗瑾六世同居

  蒲宗瑾,沅州人,六世同居。自祖父及宗瑾,三傳兄弟得五人,四傳得十七人,五傳得四十一人,六傳得六十人,男女共一百二十三人。秩以分,聯以情,主持家政,規條嚴飭,人無私財。乾隆己巳,知縣張淑獎以額,曰:「聚順可風。」

  ◎楊瓊華愛弟

  乾隆戊子,楊重英既被執於緬甸。其女瓊華,當父在緬時,素服持齋,時遣人周恤其弟。

  ◎李嵩泉愛弟

  甘泉李濱石,名鐘泗,有兄鐘源,字嵩泉。嵩泉愛某弟,能教之,每弟會文友家,家無僕,輒自持鐙或雨具立其門外,待弟出與歸,雖寒夜,常露立雨雪中。弟屢泣辭之,終不改。自不娶,為弟聘婦,竭力營一室,將遷居而歿。

  先是,焦裡堂過其門,必以餅餌延焦食,自不啖,而勸於旁曰:「吾弟年少學淺,望勿以為市交也。」乾隆甲寅,裡堂與濱石同舟試於省,嵩泉送之,坐舟中良久、複諄諄以弟相屬,語次嗚咽。八月二十日,濱石歸而嵩泉死矣。

  ◎張聘九析產與弟

  武威張聘九增生應舉事親孝,親歿,弟求析產,止之不可,則與以田之上腴者半,他器物稱是。未幾盡,弟欲析應舉之所有者,又與之,盡,更與之。凡七析而無以食,乃授徒自給,猶時時與弟共所有。弟歿,及殯乃已。

  ◎周白民推產與弟

  山陽周振釆,字白民。象素封,有瞽弟聽讒言,求析居,悉推產與之。及弟破產,時周贍之,且撫其子如己子。

  ◎趙鎮寰愛弟

  上虞趙鎮寰茂才如山為諸侯老賓客。乾隆時,客江左者二十年,然恒以大比年歸試於鄉。及歸,輒與諸弟話兒時事,至嗚咽流涕。諸弟以次將婚,歸時,必與之同臥起。手摩其肥瘠以為憂樂。瀕行,每欷歔久之。

  ◎顧東岩以忍愛弟

  顧我魯,號東岩,諸生,性友愛。有弟出後世父,意漸自外於東岩。會東岩客蔚州,而裡之人有自蔚州來者,言南中食物至其地,得值皆倍。弟思獲厚利,捆載而往,然不得貿易要領,既至,物不售,則以委之東岩,謂資本百金,皆質婦匲物,非得倍稱息,則慚負其婦,不能歸。東岩乃竭蹶措百金與之,而弟必欲取盈二百,以無現金,令東岩籍記之,以俟異日。東岩夙諗其畏婦,唯嗺聽之。

  其後數年,東岩自蔚州歸,弟婦遽語之曰:「昔貸錢者月取二分息,踰三歲,即子母相侔,今此百金已踰十載,為子母相侔者三,計當八百金矣。」

  於是東岩罄資裝,猶不足以償。婦日搏膺噪呼,時太夫人猶在堂,不堪其擾,東岩乃以所居室立券付弟,而奉母別居。然屋小,不足抵八百金,衣飾器皿,恣所攫取,故東岩移居,傢俱蕭然,見者皆嘆息。

  時袁湘湄為書門帖曰:「長物祇餘詩一卷,寄居聊借屋三間。」方家難作時,顧蔚雲贈詩,有「早識訟師由飲食,迭書忍字保彝倫」。皆實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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