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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令類1


  ◎太宗用大統法以推時憲

  崇德丁醜十月朔,太宗以漢文曆書頒行滿洲、蒙古,初用大統法也。大統法創於明,即元之授時,本西域紮瑪裡鼎所撰,而郭守敬等參改者也。

  ◎世祖頒新法時憲書

  順治甲申七月,禮部言欽天監改用新法,推注已成,請易名頒行。

  睿親王曰:「宜名時憲,藉昭朝廷憲天乂民至意。」

  湯若望言:「敬授民時,全以節氣交宮,與太陽出入晝夜時刻為重,若節氣之時日不真,則太陽出入晝夜刻分俱謬矣。大統、回回舊法所用節氣,專泥一方,且北直之節氣,春分秋分,前後俱差一二日,況諸方乎。新法之推太陽出入地平環也,則有此晝而彼夜、此入而彼出之理,舊法以一處而概諸方,故日月多應食而不食、當食而失推,五星當疾而反遲、應伏而反見,差訛難以枚舉。今以臣局新法所有諸方節氣及太陽出入晝夜時刻,俱照道裡遠近推算,請刊列時憲書。」

  從之。至是告成,頒行。

  ◎世祖聖祖命以西法推時憲

  推步之術,遞改遞密。世祖定鼎燕京,考驗西法最善,即用以推時憲。順治甲申十月朔,頒乙酉時憲書,用西洋新法,乙太宗天聰二年戊辰天正冬至為法元,定周天三百六十度,度法六十分,每日九十六刻。

  康熙初,習大統、回回法者鹹抵排之,聖祖博訪廷臣,屢命會同測驗,惟西法所推一一符合,於是交相讓能焉。自禦纂數理諸書拆衷指歸,闡晰奧窔,而渾圓橢圓之旨,歲差裡差之說,既不悖于古,而有驗於今,西法之善彌顯。其日躔月離恒星經緯諸表,俱以實測為憑,隨時修改,故占候無違,而協紀授時,益用精密。

  ◎聖祖授時廢西洋新法

  康熙乙巳三月,徽州府新安衛官生楊光先進《摘謬論》、《選擇議》各一篇,言湯若望新法十謬及選擇不用正五行之誤,下議政王大臣等集議。將湯若望及所屬各員罷黜治罪,於是廢西洋新法,用大統舊法。

  ◎聖祖授時改回回法

  康熙戊申八月,聖祖以舊法不密,用回回法。時欽天監監副吳明烜疏言:「現用舊法,不無差謬,與五官正戈繼文等所進書暨回回科七政書三本互有不同,宜令四科詳加校正以求至精。」下禮部議。尋議:「五官正戈繼文等推算七政金、水二星差誤,監副吳明烜之七政書與天象相近,理應頒行。主簿陳聿新推算己酉年時憲,已頒各省,止于本年暫用。其七政經緯躔度月五星淩犯等書,及日月交食,自康熙庚戌以後,俱交吳明烜推算。」從之。

  ◎聖祖仍用西法以推時

  康熙己酉三月,複用西洋新法。

  先是,戊申十一月,命大臣傳集西洋人與監官質辯,至午門測驗正午日景。西洋人南懷仁言監副吳明烜所造康熙己酉七政時憲閏十二月,應是康熙庚戌正月。又有一年兩春分、兩秋分之誤。命大學士圖海、李霨等赴觀象臺測驗。

  己西正月丁酉,是日立春。南懷仁預推午正太陽:依象限儀,在地平上三十三度四十二分;依紀限儀,離天頂正南五十六度十八分;依黃道經緯儀,在黃道線正中,在冬至後四十五度零六分,在春分前四十四度五十四分;依赤道經緯儀,在冬至後四十七度三十四分,在春分前四十二度二十六分,在赤道南十六度二十一分;依天體儀,于立春度分所立直表,則表對太陽而全無影;依地平儀,所立八尺有五寸表,則太陽之影長一丈三尺七寸四分五厘。於是六儀並測,一一符合。

  圖海等言:「測驗南懷仁所指皆然,吳明烜所指不實。應將康熙庚戌時憲交南懷仁推算。」

  得旨:「前時議政王大臣以楊光先何處為是議行、湯若望何處為非議廢,及今日議複之故,向馬佑、楊光先、吳明烜問明再議。」

  尋議:「傳問監正馬佑等,所指皆合天象,每日百刻,雖前代行之已久,但南懷仁推算九十六刻之法既合,應將九十六刻推行。又南懷仁言羅㬋、計都、月孛星系推算所用,其紫炁星無象,不關推算,應自康熙庚戌始,將紫炁星不入七政書。至候氣系古法,現今推算,亦無用處,俱應停止。」從之。

  三月,南懷仁言:「雨水為正月中氣,吳明烜於康熙己酉十二月置閏,是月二十九日值雨水,即為康熙庚戌之正月,置閏當在庚戌二月。」從之。

  ◎聖祖以康熙永年表授時

  康熙戊午八月,預推七政交食表告成。掌欽天監事南懷仁接推湯若望所推法,為書三十二卷,名曰《康熙永年表》。

  ◎聖祖禦定七政四餘萬年書以授時

  康熙戊戌四月,禦定七政四餘萬年書告成,始順治甲申至康熙辛醜,按排列節氣日時日月五星交宮入宿度分,自後准式續增。

  ◎高宗禦定萬年書以授時

  乾隆辛酉十二月,禦定萬年書告成,始天命九年下元甲子,按年排列節氣時刻,冠以前代三元甲子編年,自黃帝上元甲子始。

  ◎進曆頒曆

  欽天監歲有定期進呈次年曆樣,十一月初一日頒曆於百官。其進呈御用者,有上位曆、七政曆、月令曆。又上吉日十二紙,每月粘一紙于宮門。御賜諸王有中曆,各布政司則皆禮部所頒欽天監印造曆,遍及民間。無欽天監印者,為偽造,律處斬。

  ◎御用時憲書

  御用時憲書寫本名曰《上書》。首頁節氣,次頁年神方位,三頁六十花甲子,四頁六合,末二頁紀年,與頒行本同。每日於五行下注明陰陽,于除危後添注「寶義專制伐」五字,蓋五行生克之謂也。上生下為寶,如甲午木生火;下生上為義,如辛醜土生金;上下同宮為專,如戊戌同屬土;上克下為制,如庚寅金克木;下克上為伐,如壬辰土克水之類,其義不過陰陽剛柔之理耳,於用事宜忌無關。

  每日但注吉神,不注惡煞,每日宜忌及款式,俱與頒行本不同,因列其式于左。

  上弦某時某刻 角 吉神 歲德月德母倉天德 月恩四相時陽兵吉 宜祭祀祈福求嗣上冊進表章頒詔覃恩肆赦施恩封拜詔命公卿招賢舉正直施恩惠恤

  生氣不將續世明堂 益後青龍天赦三合 兵福要安五合官日  孤寡布政事行惠愛雪冤枉緩刑獄慶賜賞 賀宴會入學行幸遣使上官赴任監政親民

  某某日甲子水陽 開 玉宇吉期兵寶守日 天巫福德六儀金堂 金匱天恩歲德合月德合  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搬移解除沐浴裁制 營建宮室繕城郭興造動土豎柱上粱開市

  相日三合天醫天馬 寶光臨日敬安普護 五富天喜時德馹馬  納財立券交易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 栽種牧養納畜整容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

  義 天后時陽福生聖心 陰神司命候 東風解凍  病埽舍宇平治道塗行幸進人口經絡捕捉針刺

  書高一尺二寸,寬約七寸,每四頁為一月,分四層,寫陰陽字,用朱書。吉神一層,全用朱書。每日,推其所應有之吉神,注之。五日注候,半月注氣,一月注節,節氣候三字朱書,某節某氣亦朱書。墨注某時某刻,其某候則墨書。如其日應注日出日入時刻,則朱書于吉神之後,分作兩行,又墨書晝若干刻、夜若干刻。於日出日入之後,分作兩行,若是日應書躔及某將,亦注于吉神之後,朱書。此日二字下,雲某時某刻日躔某某在某宮,為某月將,某月將三字複朱書。其每日所宜,宜字朱書,其宜用何時,亦雙行注於下,與頒行本同,但朱書耳。其日不宜者,亦注明不宜某某,不宜字則墨書矣。但其日注宜,則不注不宜;注不宜,則不注宜。宜與不宜,不同日注也。遇上下弦,則書於上格日辰之右,朱書上弦及下弦二字,墨注時刻。遇日干與皇上景命同者,則亦朱書。

  ◎卑州不奉正朔

  雍正丁未,曹亮疇權知浙江安吉州事。某年冬,藩司發下時憲書數百本,令散賣繳價。禮房吏慮其難售,議弗受,擬稿詳覆,呈上判行。中有「卑州僻在山陬,從來不奉正朔」云云,亮疇大駴,呼入責之,不任咎。

  ◎春分秋分之祭

  春分前後,京師之官中祠廟,皆有大臣致祭,世家大族亦於是日致祭宗祠。秋分亦然。

  ◎宮中五祀

  宮中五祀。每歲正月,祭司戶之神于宮門外道左,南向;四月,祭司灶之神於大內大庖前中道,南向;六月,祭中溜之神于文樓前,西向;七月,祭司門之神於午門前西角樓,東向;十月,祭司井之神於大內大庖井前,南向。中溜門二祀,太常寺掌之;戶灶井三祀,內務府掌之。而每歲十二月二十三日,皇帝又自于宮中祀灶以為常。

  ◎每月薦新

  奉先殿每月薦新,仍沿明制。而列聖秋獼木蘭,凡親射之鹿獐,必驛傳至京,薦新於奉先殿。

  ◎善月惡月

  京師諺曰:「善正月,惡五月。」

  ◎京師逛廟日期

  京都各廟,輒有市集,百貨充盈,遊人紛遝,俗謂之逛廟。逛,遊也。逛廟有定期。京師廣寧門外財神廟,廟貌巍煥,報賽最盛,每歲正月初二日,(九月十七日亦然。)傾城往祀,商賈妓女尤夥。廟祝更神其說,謂借神前紙錠懷歸,俟得財,當十倍以酬神,故皆趨之若鶩也。初三日,看旃檀寺打鬼。自初一日至十五日,游大鐘寺。十九日,遊白雲觀。觀,元之長春宮也,為城外巨剎,花木甚多。

  俗稱正月十九日為燕九,亦稱閹九,又稱會神仙。前數日,遊人已多,而閹人夥,以元代邱長春乃自宮者也。二十日,看雍和宮打鬼。三月初三日,游蟠桃宮。十五日至二十八日,游東嶽廟。清明,游南城城隍廟厲壇。四月初一日,遊西山。(亦名妙高峰。)山有天仙聖母廟,同治間,孝欽後曾為穆宗祈痘於此。先期預詔廟祝,必俟宮中進香後,始行開廟,謂之頭香。

  初一日至十五日,藍靛廠廣仁宮進香,游西直門外萬壽寺。二十八日,遊北頂。(北方多山廟,必在山極頂,連類而及,故謂廟亦曰頂。)五月初一日至十五日,游南頂。(即碧霞元君廟,在永定門外。)舊有九龍岡,環植桃柳,南鄰草橋河。是日,遊人輒就河上葦棚小飲,且有歌者侑酒。初一日至初五日,遊崇文門外臥佛寺。初一日至初十日,遊都城隍廟。十三日,十裡河關帝廟進香,游月檀外瓜市,至立秋止。

  六月初一日,草橋中頂進香。初六日,觀善果寺晾經會。二十四日,關帝廟賽會。七月十五日,城隍廟赦孤,釣魚臺看河燈,各寺燒法船,觀阜城門內荷花燈市,兒童點蒿燈荷葉燈。八月初三日,遊崇文門外灶君廟。九月初九日,游法藏寺,登塔,齊化門外土城登高。十月初一日,游城隍廟厲壇。

  ◎滿洲歲時紀略

  上元夜,好事者輒唱秧歌。唱者,以三四童子扮婦女,別有三四人扮參軍,各持尺許兩圓木戛擊,相對舞,有一持傘燈賣膏藥者前導,以鑼鼓和之,舞畢乃歌,歌畢更舞,達旦始已。

  正月十六日,婦女步平沙,曰走百病;或連袂打滾,曰脫晦氣,入夜尤多。

  正二月內,有女之家,多架木打秋千,曰打油千。

  十月,少年臂鷹走狗,逐捕禽獸,名打圍。按定旗分,不論平原山谷,圈佔一處,曰圍場。無論人數多寡,必分兩翼,由遠而近,漸次相逼,曰合圍。或日一合再合,所得禽獸,必餉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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