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筆記雜錄 > 泊宅編 | 上頁 下頁
一一四


  唐律禁食鯉,違者杖六十。豈非「鯉」、「李」同音,彼自以為裔出老君,不敢斥言之,至號鯉為「赤鯶公」,不足怪也。舊說鯉過禹門則為龍,仙人琴高、子英皆乘以飛騰,古人亦戒食之,非以其變化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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